ICS 11.020 CCS C50
WS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 WS/T10010-2023 代替WS/T458-2014
卫生监督快速检测通用要求
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rapid detection of health supervision
2023-12-15发布2024-05-01实施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发布
WS/T10010-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文件代替WS/T458一2014《卫生监督现场快速检测通用技术指南》,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 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一增加了范围部分卫生监督快速检测工作内容(见1); 一一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2,2014版的2); -一增加了与快速检测有关的制度应包括的内容(见4.2); 修改了设施、设备和方法的相关要求(见4.4、4.5和4.7,2014版的4.4、4.5和4.6); -增加了质量控制措施(见4.8.1); 一一修改了记录的规范化要求以及检测结果的处理(见5.2,2014版的5.2); -一增加了卫生监督快速检测设备及项目表(见附录A); 一增加了检测报告格式(见附录B)。
本文件由国弱疾病预防控制局提出并归圈。
本文件起草单位: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圳市卫生监督局、中国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石晓路、邹旋、张雅婕、姜杰、余淑苑、郭志勇、李贤冠、崔志刚、周海健。
本文件及其所坛部分代替文件的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一一2014年首次发布为WS/T458a2014,2023年第一次修订; 一一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WS/T10010-2023
卫生监督快速检测通用要求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卫生监督快速检测工作的管理、过程控制、结果报告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对环境卫生、学校卫生、放射卫生、职业卫生、医疗卫生和健康相 关产品生产场所等开展的卫生学快速检测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卫生监督机构装备标准(原卫生部)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卫生监督快速检测rapiddetectionofhealth supervision 卫生监督人员在卫生监督工作中,通过物理、化学、生物学等检测方法,对场所、设施、环境、从 业人员、生活饮用水和涉及健康相关产品等进行卫生学检测,并在较短时间内获得检测数据和结果的检 测活动。
3.2 参考物质reference material;RM 标准物质 具有足够均匀和稳定的特定特性的物质,其特性被证实适用于测量中或标称特性检查中的预期用途。
有证标准物质certifiedreferencematerial;CRM 附有由权威机构发布的文件,提供使用有效程序获得的具有不确定度和溯源性的一个或多个特性量 值的标准物质。
4管理要求 4.1组织机构 4.1.1卫生监督机构应明确快速检测工作的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快速检测技术和质量管理工作。
4.1.2卫生监督机构应指定一名负责人,从技术和管理层面全面负责快速检测工作。
4.1.3卫生监督机构应配备与快速检测工作相适应的人员,承担卫生监督快速检测工作。
4.2制度 卫生监督机构应建立并实施与快速检测有关的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人员培训和授权审批;
WS/T 10010-2023 b)仪器设备管理; c)参考物质和试剂耗材管理(采购、验收、保存、使用等要求); d)检测方法选择与确认; e)文件和档案管理; f)安全防护与环境保护管理; g)质量控制; h)报告管理。
4.3人员 4.3.1承担卫生监督快速检测的人员应为卫生监督员及其他辅助人员(卫生监督协管或者具有资质的 工作人员),接受与其从事的相关工作相适应的教育和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授权上岗。
培训至少包括 以下内容: a)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b)检测基本理论与基本操作; c)检测技术依据的内容; d)模拟操作; e)检测质量控制要求; f)个人安全防护及环境保护要求。
4.3.2卫生监督机构应保存快速检测人员培训和考核记录。
4.4设施 卫生监督机构应设置卫生监督快速检测工作场所(包括固定或临时移动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 满足检测、设备存放、调试、核查、维护和试剂耗材储存等要求。
4.5设备 4.5.1卫生监督机构应按照《卫生监督机构装备标准》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配置仪器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