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
WS/T10039-2025
Specification for evaluation of uncorrected distant visual acuity and refractive statusin children and adolescents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国家疾病预防控制标准委员会学校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人民医院、安徽医科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北京大学儿童青少年卫生研究所、苏州大学.
炜、杜林琳.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许迅、何鲜桂、邹海东、陶芳标、毕宏生、郭欣、李岩、李仕明、董彬、潘臣
儿童青少年裸眼视力和屈光状态评价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3岁~18岁儿童青少年裸眼视力和屈光状态的检查与评价要求.本文件适用于3岁~18岁儿童青少年裸眼视力和屈光状态的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WS/T663中小学生屈光不正筛查规范
GB/T11533标准对数视力表
YY0673眼科仪器验光仪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2
屈光状态refractive status
成像状态. 眼晴在调节静止状态下(即睫状肌完全放松时),外界平行光线通过眼的屈光系统后在视网膜上的
3.3
等效球镜度数sphericalequivalent;SE
注:单位以D表示. 球镜度数加上1/2柱镜度数.
3. 4
远视储备量不足insufficienthyperopicreserve裸眼视力正常,虽未近视但远视度数低于相应年龄段参考值下限.
4检查评价机构和人员
4.1机构
由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幼儿及中小学校保健部门等机构测量评价.
4.2人员
员可协助开展工作. 评价人员应持有眼科相关的国家执业医师、技师、护士资格证书,经相关规范化培训的专业技术人
5检查要求
5.1裸眼视力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