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4793-2017
蛋白酶K
Proteinase K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提出并归口.
业大学、浙江工商大学、合肥工业大学、河北省出人境检验检疫局、泉州市标准化协会、北京市食品科学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河北农研究院、东营市标准化信息所、河北食品检验研究院、河南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爱进、陈启、苏月、孙纪录、王彦波、郑磊、刘道亮、林志杰、孙勇、刘鹏、云振宇、傅玲琳、赵琳、吴琦、周魏、康文艺、王川不、宗学花.
蛋白酶K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蛋白酶K产品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生化试剂蛋白酶K产品的生产和检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T34800蛋白酶K酶活力及杂质检测方法GB/T34801脱氧核糖核酸酶活力检测方法 GB/T34222核糖核酸酶活力检测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蛋白酶K proteinase K能水解天然角蛋白(keratin)的一种丝氨酸蛋白酶.注:按产品形态分为国态和液态.
3.1
3.2蛋白酶K酶活力单位proteinaseKactivity unit在57C和pH8.0条件下,在1min内水解牛血红蛋白产生1μmol酚基氨基酸的酶量.注:一个酶活力单位以U表示.
4技术要求
4.1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要求
要求项目 固体 液体状态 粉末 液态
表1(续)
要求项目 固体 液体色泽 白色 无色透明杂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
4.2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液体 检验方法蛋白酶K酶活力/[U/g(mL >] 因体 符合标称 GB/T 34800核糖核酸酶酶活力 不得检出 GB/T 34222脱氧核糖核酸酶酶活力 不得检出 GB/T 34801蛋白酶K相对分子质量 符合标称 见附录A
5试验方法
5.1感官
取适量试样,在自然光线下,观察试样的色泽和状态,有无外来杂质,并记录.
5.2蛋白酶K酶活力按GB/T34800检测
5.3核糖核酸酶活力
按GB/T34222检测.
5.4脱氧核糖核酸酶活力按GB/T34801检测.
使用十二烷基磺酸钠-聚丙烯酰胺凝胶电泳法测定,见附录A.
6检验规则
6.1组批
同一工艺周期生产,质量均一的产品为一批.
6.2抽样方法和数量
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取样总量不少于4个最小包装.
6.3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出厂前应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产品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蛋白酶K酶活力和蛋白酶K相对分子质量.
6.4型式检验
6.4.1正常生产时,每半年应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试制鉴定时;b)正常生产后,如原料、工艺、设备有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c)产品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e)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6.4.2型式检验项目为第4章规定的项目.
6.5判定规则
6.5.1出厂检验判定和复检
6.5.1.1出厂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判定本批为合格品.6.5.1.2出厂检验项目不超过2项(含2项)不符合本标准,可以加倍复检,复检后如仍有1项不符合本6.5.1.3出厂检验项目超过2项不符合本标准,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标准,则判定该批为不合格品.
6.5.2型式检验判定和复检
6.5.2.1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判为合格品. 6.5.2.2型式检验项目不超过3项(含3项)不符合本标准,可以加倍复检,复检后如仍有1项不符合本标准,则判定该批为不合格品.6.5.2.3型式检验项目超过3项不符合本标准,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7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7.1标志
包装储运标识应符合GB/T191的规定.
7.2包装
包装容器应整活、卫生、无破损,并应符合相应的规定.
7.3运输
不得直接钩扎外包装.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应在0C~8C环境下运输,避免受潮、受压、暴晒.装卸时,应轻拿轻放,
7.4处存
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清洁、0C~8C环境内,严防日晒南淋,严禁火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