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 1815--1993 指甲钳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指甲钳的术语、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钳刃口剪切指甲为主要功能的指甲钳。
2 引用标准 GB/T2828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干连续批的检查) GB/T 2829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 GB 5938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中性盐雾试验(NSS)法 GB 5944轻工产品金属镀层腐蚀试验结果的评价 3术语 3.1口距 待用状态下,指甲钳自由张开时,两剪切刃口之间的距离。
3.2扳距 使用状态下,指甲钳刃口吻合时,从扳手下面的尾端(装饰面除外)至钳身的垂直距离。
3.3白口 两刃口面未磨出的部分。
4产品分类 4.1按功能分为单功能指甲钳和带附件的多功能指甲钳。
4.2按扳手表面装饰分为光面指甲钳和饰面指甲钳。
4.3指甲钳主体部件结构示意图如下: 1235
指甲钳主体部件结构示意图 1--钳钉;2---扳手;3一钳身;4-附件;5---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1993-07-29批准1994 -03-01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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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技术要求 5.1硬度 指甲钳钳身硬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a.中碳钢 HRC48~58; b.低碳钢不小于500HV。
5.2锋利度 5.2.1钳口应锋利、剪纸不起毛。
5.2.2钳口应耐用,剪铜紫皮不卷刃、不崩刃。
5.3电镀层耐腐蚀性 经6l中性盐雾试验,主体表面耐腐蚀级别不小于5级。
5.4口距、扳距 5.4.1距应不小于1.5mm。
5.4.2扳距应不小于四分之一扳手长度。
5.5装配 5.5.1指甲钳装配牢固,扳手转动灵活。
5.5.2扳手与装饰面粘接牢固,经铁落试验后装饰面不脱开。
5.6外观 5.6.1电镀层不脱层、不起泡。
5.6.2电镀层表面应光亮、不露黄,无毛刺、锈斑、烧焦。
5.6.31商标清晰,位置端正。
5.6.4钳身点焊处不允许有不光滑的焊点痕迹。
5.6.5钳身、扳手外形不允许有明显的变形和毛边。
5.6.6钳口光洁无白口,倒角整齐,无退火痕迹。
6试验方法 6.1硬度 6.1.1中碳钢硬度测试 a.采用洛氏硬度计检测; b. 钳身检测位置在钳钉孔左右两侧各一点。
6.1.2低碳钢硬度测试 a.采用光学表面维氏硬度计,负荷10N; b.钳身检测位置在钳钉孔左右两侧各一点,被测部位用化学方法除去镀层。
6.2锋利度 6.2.1钳口连续三次剪两层80g/m²复印纸,纸宽不小于钳口宽度的三分之二,位置在钳口中部。
6.2.2钳口连续三次剪厚0.2mm,宽3mm的紫铜皮,位置在钳口中部。
6.3镀层耐腐蚀性 电镀层耐腐蚀性能试验按GB5938的规定进行,其耐腐蚀级别按GB5944的规定评判(锉齿、钳刃 口、钳钉、商标、尾环等处除外)。
6.4口距、扳距 口距的检测采用塞尺,扳距的检测采用钢直尺。
6.5装配 6.5.1对5.5.1条要求采用手感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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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跌落试验:把指甲钳从1.5m高处自由落在水泥地面上~次,装饰面不脱开。
6.6外观 在距40W荧光灯500mm处,试样表面与肉眼距离约350mm处手感目测。
7检验规则 7.1每批产品经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查合格后才能出厂 7.2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采用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品数检验。
7.3出厂检验按GB/T2828规定进行。
采用检查水平S-3,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
7.3.1出厂检验的项目、不合格分类、合格质量水平见表1。
表1 序号不合格分类检验项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合格质量水平(AQL) 18钳口锋利(剪复印纸)5.2.16.2.14.0
2距5.4.16.4
3扳距5.4.25.4
生装28.5.5.16.5.1
5电镀层脱层、起泡5.6.16.6
6电镀层表面外观5.6.26.610
7商标5.6.36.5
8焊点外观5.5.46.6
9外形变形和毛边5.6.56.6 10钳口外观5.6.66.6 7.3.2不合格批的处置 当某批产品被判定为不合格时,生产方应将产品全数检验,剔除不合格品后,才能重新提交检验,若 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7.4型式检验采用GB/T2829的判别水平1的二次抽样方案。
7.4.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若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