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4878-2024
目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基本要求 5供配电系统 5.1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 5.2负荷计算 5.3居住区供电-5 5.4供配电设施 5.5配电装置接地 5.6电能计量-8 5.7智能化要求-8 5.8电动车辆充电设施接人 5.9分布式电源接入6- 6设备选型10 6.1中压设备10 6.2低压设备11 6.3电缆及附件 6.4直流电源系统.11 6.5配电自动化终端12 6.6计量表箱-12 附录A(资料性)居住区典型供电方案示例14 附录B(资料性)主要配电设备技术参数19 附录C(规范性)计量箱电气配置要求34 附录D(资料性)开关站、配电室电缆层尺寸示意图 参考文献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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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新增加、修订了部分术语: 按建筑高度对居住类建筑进行分类,完善居民负荷配置容量: 对变压器的能耗级别提出要求,并更新附录B中设备技术参数: 优化环网柜内设备选型,并配置外部电源快速接口: 增加电缆防火相关措施要求: 一结合暴雨灾害等问题,明确了环网室、配电室设置要求,并增加电缆层方案; 增加配电站房智能辅控等要求: 增加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接人的要求;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戴锋、龙禹,陈辉、左强、刘利国、魏星琦、王旗、潘熙、陆伟伟、陈霄、王黎明、 赵季平、姚康宁、张策。
本文件及其所替代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7年首次发布为DGJ32/TJ11-2016;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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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的基本要求,供电系统以及设备选型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新建居住区及住宅等居住类建筑的供配电设施建设。
改建、扩建的居住区供配电设施 建设宜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12325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偏差 GB/T12326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 GB14048.2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2部分:断路器 GB/T14549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 GB/T15543电能质量三相电压不平衡 GB20052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T24337电能质量公用电网间谐波 GB/T33592分布式电源并网运行控制规范 GB/T33593分布式电源并网技术要求 GB/T33982分布式电源并网继电保护技术规范 GB5005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3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 5005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21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 GB55024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 DL/T634.5101远动设备及系统第5-101部分:传输规约基本远动任务配套标准 DL/T721配电自动化远方终端 DL/T802(部分)电力电缆用导管技术条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居住区residential district 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和被道路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配建有一整套较完善的能满足 居民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配套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DB32/T 4878-2024 3.2 配套设施neighborhood facility 对应居住区分级配套规划建设,并与居住人口规模或住宅建筑面积规模相匹配的生活服务设施。
注:主要包括基层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业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交通场站及社区服务设施、便民服务 设施。
3.3 中压开关站MVswitching station 设有中压配电进出线,对功率进行再分配的配电装置,相当于变电站母线的延伸,能用于解决变电站 进出线间隔数量有限或进出线走廊空间受限,并在区域中起到电源支撑的作用。
3.4 配电室distributionroom 将10kV或20kV变换为220V/380V.并分配电力的户内配电设备及土建设施的总称。
3.5 预装式变电站prefabricated substation 预装的、并经过型式试验验证的、安装在一个外壳中的成套设备。
注:包括电力变压器、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高压和低压内部连接线缆、辅助设备和回 路的元件及外壳,简称箱变。
3.6 配电变压器distribution transformer 将10kV或20kV电压变换为400V电压的配电设备。
注:简称“配变”。
按绝缘材料,可分为消浸式配电变压器,干式配电变压器。
3.7 环网箱ring main unit cabinet 安装于户外、由多面环网柜组成、有外箱壳防护.用于10kV或20kV电缆线路环进环出及分接负荷 且不含配电变压器的配电设施。
低压电缆分支箱LVcablebranch box 完成配电系统中低压电缆线路的汇集和分接功能的电气连接设备。
配电自动化终端remote terminal unit of distribution automation 安装在配电网的,完成数据采集,控制,通信等功能的各类远方监测、控制单元的总称。
3.10 配置系数coefficient configuration 配置变压器的容量或低压配电十线的馈送容量与低压用电负荷之比值。
3.11 电能计量装置electric energy metering device 包含各种类型计量电能表,计量用电压、电流互感器及其二次回路、电能计量箱(屏、柜)、各类型采集 终端等的装置。
3.12 充电设施chargingfacilities for electric vehicle 为电动汽车提供电能的相关设施的总称。
注:由一台或多台电动汽车充电设备组成,为电动汽车进行充电,并且能在充电过程中对充电设备进行状态监控。
DB32/T 4878-2024 3.13 交流充电桩ACcharging spot 采用传导方式为具备车载充电装置的电动汽车提供交流电源的专用供电装置。
3.14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power user electric energy data aequisition system 对电力用户的用电信息进行采集、处理和实时监控的系统,实现用电信息的自动采集、计量异常监 测,电能质量监测,用电分析和管理,相关信息发布、分布式能源监控、智能用电设备的信息交互等功能。
3.15 用电信息采集终端electric energy data acquire terminal 对各电能测量点进行用电信息采集的设备。
注:简称采集终编。
包括电能量采集终端、专变采集终编,集中抄表终端(含智能融合终编),二次回路运检仪,通信接 口转换器及智能开关等。
4基本要求 4.1居住区供配电设施的建设应符合江苏省发展规划及区域电网规划。
居住区规划应根据建设规模及 终期用电容量,同步规划变电站,开关站、配电室、环网箱及电力通道等供配电设施。
4.2居住区应根据终期用电容量及负荷性质确定供配电方式,符合安全可靠、经济实用、适度超前的原 则,采用成熟,有效的技术措施,以提高供电质量、节能降损、低碳环保为目标,满足居民对用电的需求。
4.3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应实现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其设备选型应执行国家有关技术经济政策,采用 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维护方便、节能环保的设备,不应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及不合格的产品。
4.4居住区应建设以电缆线路为主的配电网。
4.5居住区站房建设应采用低碳环保建筑材料,可结合建设光伏发电设施。
5供配电系统 5.1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 5.1.1根据居住区内建筑及配套设施的性质,可将居住区内的用电负荷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居住 区内主要用电负荷的分级参照表1。
表1居住区供配电设施负荷分级表 用电负用电负荷分级依据适用建筑物用电负荷名称 荷级别示例 a)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害: 一级b)中断供电将在经济上造成重大损失:一类高层安全防范系统,航空障碍照明、值班照明 c)中断供电将影响重要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或建筑警卫照明、客梯、排水泵、生活给水泵等 造成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a)中断供电将在经济上造成较大损失二类高层安全防范系统,客梯、排水泵、生活给水泵等 二级b)中断供电将影响较重要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或建筑 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一类和二类主要通道.走道及楼梯间照明等
高层建筑 三级不属于一级和二级的用电负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