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次
1总则.. 2工作程序及内容 3现状调查分析 4现场安全检测 4.1一般规定 4.2建筑物 4.3机电设备8 4. 4金属结构11 4.5检测结论12 5工程复核计算分析13 5.1一般规定13 5.2工程规模13 5.3建筑物13 5.4机电设备14 5.5金属结构15 5.6综合评价15 6安全类别评定16 附录A《泵站现状调查分析报告》样式18 附录B《泵站现场安全检测报告》样式23 附录C泵站建筑物和设备等级评定标准35 附录D《泵站工程复核计算分析报告》编写提纲50 附录E《泵站安全鉴定报告书》样式53 标准用词说明62 标准历次版本编写者信息63 条文说明65
1总则
1.0.1为保证泵站运行安全可靠、高效经济,适应更新改造的 需要,规范泵站安全鉴定工作,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灌溉、排水、调(引)水及工业、城镇供 排水的大中型泵站及安装有大中型机组的小型泵站的安全鉴定。
其他小型泵站的安全鉴定可参照执行。
1.0.3由多级或多座泵站联合组成的泵站,可按一处泵站进行 安全鉴定;由共用进出水建筑物的两个及以上机房组成的泵站, 可按一座泵站进行安全鉴定。
1.0.4泵站安全鉴定应分为全面安全鉴定和专项安全鉴定。
全 面安全鉴定范围应包括建筑物、机电设备、金属结构等;专项安 全鉴定范围宜为全面安全鉴定中的一项或多项。
1.0.5泵站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进行全面安全鉴定: 1建成投人运行达到20~25a。
2全面更新改造后投人运行达到15~20a。
3本条1款或2款规定的时间之后运行达到5~10a。
1.0.6泵站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进行全面安全鉴定或专项 安全鉴定: 1拟列入更新改造计划。
2需要扩建增容。
3建筑物发生较大险情。
4主机组及其他主要设备状态恶化。
5规划的水情、工情发生较大变化,影响安全运行。
6遭遇超设计标准的洪水、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
7按SL510《灌排泵站机电设备报废标准》的规定,设备 需报废的。
8有其他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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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本标准主要引用下列标准: GB/T2887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5696预应力混凝土管 GB/T15345混凝土输水管试验方法 GB50144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 GB5015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5017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 及验收规范 GB50265泵站设计规范 GB/T50510泵站更新改造技术规范 SL317泵站设备安装及验收规范 SL510灌排泵站机电设备报废标准 SL548泵站现场测试与安全检测规程 DL/T5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DL/T709压力钢管安全检测技术规程 DL/T822水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试验验收规程 DL/T835水工钢闸门和启闭机安全检测技术规程 DL/T1107水电厂自动化元件基本技术条件 DL/T5051水利水电工程水情自动测报系统设计规定 DL/T5065水力发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设计规范 JGJ/T23回弹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 JGJ125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JC625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 HG/T21633玻璃钢管和管件 1.0.8泵站安全鉴定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 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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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作程序及内容
2.0.1泵站安全鉴定工作,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现状调查分析。
2现场安全检测。
3工程复核计算分析。
4安全类别评定。
5安全鉴定工作总结。
2.0.2安全鉴定工作中,具有管理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或其委 托单位应负责本区域泵站安全鉴定的组织和管理,具体负责下列 工作: 1受理并审批泵站管理单位的安全鉴定申请报告。
2监督检查和指导泵站管理单位开展泵站安全鉴定各项 工作。
3召开泵站安全鉴定会议,成立泵站安全鉴定委员会(小组)。
4批准《泵站安全鉴定报告书》。
2.0.3泵站管理单位应负责所管理泵站安全鉴定的组织和实施, 具体承担下列工作: 1向具有管理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泵站安全鉴定申请 报告。
2进行泵站现状调查分析,编制《泵站现状调查分析报告》。
3为安全鉴定提供必要的资料。
4委托检测单位承担现场安全检测和勘测设计单位承担工 程复核计算分析工作,并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在鉴定过程中发现 尚需做补充检测或复核计算分析工作时,应及时组织实施。
5配合泵站安全鉴定委员会(小组)的工作。
6进行安全鉴定工作总结,并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安全鉴 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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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进行安全鉴定资料归档,并长期保管。
2.0.4现场安全检测工作应委托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认证管理 机构认定的相应检测资质的单位完成。
特种设备和设施的检测, 应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工程复核计算 分析工作应根据泵站等别,委托具有相应勘测设计资质的单位 完成。
2.0.5检测单位负责泵站现场安全检测工作,编制《泵站现场 安全检测报告》,并对现场安全检测结论负责;工程复核计算分 析单位负责泵站工程复核计算分析工作,编制《泵站工程复核计 算分析报告》,并对工程复核计算分析结论负责。
2.0.6泵站安全鉴定委员会(小组)专家人数及专业应根据泵 站规模和鉴定内容确定,宜由规划、水文地质、水工、水机、电 气及金属结构等方面的专家7~13人组成,其中高级职称人数不 应少于3/4。
泵站安全鉴定委员会(小组)应承担下列工作: 1主持泵站安全鉴定会议。
2审查《泵站现场安全检测报告》和《泵站工程复核计算 分析报告》完成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2.0.4条的规定。
3审查《泵站现状调查分析报告》、《泵站现场安全检测报 告》和《泵站工程复核计算分析报告》的全面性、深度和广度、 定量定性分析的准确性等,必要时还应进行现场重点检查和 复测。
4进行泵站安全分析评价,评定泵站建筑物、机电设备和 金属结构的安全类别,以及泵站综合安全类别。
5讨论通过《泵站安全鉴定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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