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 办公室文件 琼中办发[2018]57号 中共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管 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加钗农场、新市农场,县委各部门,县级 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县属企事业各单位,省驻琼中各 单位: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已经县 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黎麟苗裤区 英族自发名 中共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中办公室 导办公室 办公室 办1座年6月1日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科学的政 府投资项目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程序,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 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 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 [2016】18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 规定》(琼府【2004]55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促进投资 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的意见》(琼府[2017]21号)及相关法律法规, 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利用中央、省、 县财政预算内各类建设资金(含基本建设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 政府性基金、政府性融资资金、政府性债务资金、外国政府和国 际金融机构贷款资金、转让和拍卖国有资产及其经营权所得的国 有资产权益收入及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性资金进行投资 的建设项目.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业务技术用房等涉及楼堂馆所项目,应 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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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政府投资主要用于本地区公益性、基础性、产业结 构调整优化等项目建设.
(一)公益性项目包括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社会保 障、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公共服务及社会管理等领域 项目; (二)基础性项目包括市政基础设施、农、林、牧、渔、水务、 交通、能源等城乡基础设施项目; (三)产业结构调整优化项目包括热带高效农业、旅游业、现 代物流业、高新技术等我县重点扶持产业项目; (四)其他政府公共服务设施项目.
第四条政府投资的方式包括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 补助、贷款贴息等.
(一)对于县本级人民政府事权范围内的政权建设、公益性 和公共基础设施等非经营性项目,可以采用直接投资的方式.
(二)对于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经营性公用事业、基础设 施等项目,可以采用资本金注入方式进行投资.
(三)对于其它需要县本级财政资金扶持的项目,可以采用 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给予一定限额或比例的资金支持.
政府投资形成的国有资产,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实施 管理,其中形成的国有股权,由县政府有关部门、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机构或县政府指定的其它机构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
对于合理回报和一定投资回收能力的政府投资(含政府经营 性)项目,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利用多种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
第五条政府投资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投资规模应当与财政的承受能力相适应,重点投向基 础性和公益性项目; (二)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禁止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 (三)严格执行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四)建立健全投资、进度、质量、安全四大控制体系; (五)严格执行项自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管理制; (六)严格按照批准的政府投资计划进行投资建设.
第六条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政府投资项目外,政 府投资项目必须按国家及海南省相关规定实行事前、事中、事后 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七条县发展和改革部门为政府投资项目的主管部门,负 责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 算或实施方案的审批,招投标事项核准,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 编制,开展项目后评价等综合管理工作.
项目单位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初步设计及概算(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工程结算、竣 工决算等编制与申报工作.
县财政部门负责统筹政府财力,加强政府投资财务管理与监 督,根据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实际进展结合财力情况统筹安排资金; -4-
负责对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计划的审核、备案及监管.
县住建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负责项目节能(含绿色建筑 节能)审查、工程变更技术审查、招标投标监督、施工许可、工程 质量监督及组织项目总验收.
县国土部门负责项目用地预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以及办 理土地转用征收及供地手续.
县规划部门根据“多规合一”改革要求,负责政府投资项目 与县总体规划、省总体规划的衔接,将政府投资项目纳入县“多 规合一”大数据系统,指导和管理政府投资项自规划选址、规划 报建、规划核实等事项审批及全过程监管和规划督察等工作.
县审计部门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计监督,关注项目审 批、招投标、合同审核、造价控制、资金财务等重点环节,提高投 资的经济性和效率性.
县监察部门负责对政府投资项自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行政 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察,对影响项目推进的各种行政审批不作为 行为,予以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并依法查处政府投资项目 建设过程中的违纪行为.
海南中部(琼中)绿色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批园区内 投资项自涉及的发改部门项目审批或备案、国土部门的土地预审、 规划部门的规划选址、财政部门评审等事项.
环保、水务、交通、综合执法、林业、科工信、消防、人防、国 -5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