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费(计算规则:住宅类工程每栋号一个系统:其他类工程每栋号两个系统).
此外不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高层建筑增加费、电动机、微型电机、电 加热器调试费、洞库暗室增加费等).
4.3工程量计算规则:以 工程量计算规则为依据.
4.4其他 4.4.1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合同印花税、 企业所得税、车船使用税以及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其他税费由乙方承担,本合同中除增 值税以外的税费,由乙方按照国家相应规定自行缴纳.
甲方仅计取增值税,乙方按增 值税税率(一)%计取增值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4.2临设由甲方提供.
如需乙方搭建时以现场计量签证为结算依据.
4.4.3水电费:按乙方分包结算净值(不含业主及甲方供应的主材和设备费)的1 %扣除.
4.4.4安装零星用工技工按元/天、普工按元/天计取(仅不含增值税).
4.4.5乙方造价包含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及措施费用.
若甲方提供现场垂直、水平运 输机械拆除,乙方为完成本合同分包内容相关工作而自行采用的运输机械所增加的费用.
4.4.6应由乙方向行政管理部门交纳的费用、人员进出场费用和相关手续费用及 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自行缴纳.
乙方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和劳务工人)的养老保险、 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及政府部门规定的其他险种等全部费用由乙 方承担并自行缴纳.
价中.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负责办理本合同备案事宜,如因乙方合同备案不及时导致乙方 无法提供发票或提供的发票无法抵扣甲方已经缴纳的税金、施工手续无法正常办理等问题, 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支付2万元违约金.
五、工程款支付 乙方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完全知悉且在签订本合同之时甲方已明 确告知:作为本工程的总承包单位,甲方对包括乙方在内的各分包单位付款依赖于建设单 位对甲方的付款.
乙方充分理解前述风险并充分考虑该风险要素.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建设单位足额支付甲方工程进度款的前提下,甲方按照如下约 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
5.1进度款:本工程按口月口节点支付工程款,次月支付上月完成工程量,支付比 例-%提供审核金额的100%的发票.
峻工未结算、跨年度支付比例不超过_75%:工程 量计量与安全问题发生频次及整改完成率情况、工程实体质量实测实量合格率、材料浪费 消耗及材料现场管理等评价结果相关联.
具体如下: 95%<P≤100%时,工程量计100%,90%<P≤95%时,工程量计 工程实体质量实 95%,85%<P≤90%时,工程量计90%,80%<P≤85%时,工程 质量 测实量合格率P 量计85%,P≤80%时,工程量计80%(甲方商务工程师根据甲 方质量工程师签署的某分项工程合格率,对相应分项工程的 工程量进行扣减) 安全间题发生频次高,工程量计97%:安全问题整改率低,工 安全 安全问题发生频 程量计97%: 次及整改完成率 情况 (甲方商务工程师根据甲方安全工程师签署意见,对相应工 程量进行扣减) 材料浪费消耗及 材料浪费多,工程量计97%:材料管理差,工程量计97% 材料 材料现场管理 (甲方商务工程师根据甲方物资工程师签署意见,对相应工 程量进行扣减) 工程实体质量实测实量方法及相关要求按照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甲方《工 程实体质量实测实量操作手册》及甲方现场要求执行. 过程结算(仅适用于住宅类项目,其他项目类型需删掉):根据节点完成情况,过程结 算完成且出具对应分段结算书后支付至结算值的_%,分段结算节点如下: (1) 临时设施完成: (2) 预留预理完成: (3) 地暖工程完成: (4) 保温工程完成: (5) 防火封堵完成: 甲方审核确认乙方报量后3日内,乙方应当提供与当期已审核确认工程量等额的增值 税专用发票(需确保发票为当年度发票)原件(包含税务机关代开)及抵扣联电子版扫描 件. 乙方需按照合同要求及时提交报量资料,如因报量资料未及时提交或报量资料不规范 造成无法付款,乙方无权要求付款. 5.2完工付款:本分包工程完工并经交工验收合格后 个月付至甲方已确认工程 %且不超过合同价款的 5.3结算付款:本工程全部完成并经峻工验收合格,且总包结算办理完毕后 月付至分包结算值的 %,剩余 %作为工程保修金. 分包结算完成后15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