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 公示版
木兰县人民政府 2023.02
前言
木兰县位于黑龙江省中南部,小兴安岭南麓,松花江中游北岸,与 巴彦县毗连,与通河县为邻,位于哈尔滨1小时经济圈内,全域总面积 3171.28平方公里.
《木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是对木兰行政辖区范 围内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作出的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是 对上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细化落实,是制定全区空间发展政策、指导 各类开发建设、开展国土空间资源保护利用修复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管 理的蓝图,是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依据.
《木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编制完成,为了让 公众充分了解规划内容,现进行规划公示.
1、公示日期:2023年2月16日-2023年3月18日,共30日.
2、公示方式:木兰县人民政府网 3、意见: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方便沟通)邮寄 地址:木兰县自然资源局李金福收(请在信函外标注“木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意见建议").
电子邮件:mlxgtj@ 联系电话:
目录
01规划总则04支撑体系 1.指导思想1.加快现代产业转型升级 2.规划原则2.构建绿色高效交通系统 3.规划范围与期限3.提供全民共享公服体系
4.建设绿色韧性基础设施
02目标策略 1.目标愿景05保障机制 2.发展策略1.完善规划管理机制
2.建立规划“一张图” 03总体格局3.保障近期项目实施 1.优化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2.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 3.保护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 4.面向乡村振兴的农业空间 5.建设集约高效的城镇空间
海鼎
规划总则
1.指导思想 2.规划原则 3.规划范围与期限
1.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 十九届五中全会以来的精神,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 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与安全,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 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加快转变国土开发利用方 式,全面提高国土开发质量和效率,落实区域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定位,注 重开发强度管控和主要控制线落地,科学划定生态、农业、城镇空间以及生 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 力,优化国土空间布局,规范开发建设行为,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实现 "多规划合一”,形成定位清晰、功能互补、集聚开发、分类保护的全生命 周期管理“一张图”,强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专项规划的传导和约束作用,
1.2规划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问题导向,解决难题 目标导向,确保落实 三线管控,严守底线 上下联动,公众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