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
【公示稿】
前言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意见》,为实现国土空间全区全要素管控,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编制《峰峰矿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峰峰矿区首部“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对《邯郸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一2035年)》的落实和深化,是峰峰矿区一定时期内空间发展的指南,是编制下位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开展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
规划期限与范围
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21一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规划范围
分为全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
全域:峰峰矿区行政辖区范围,包括9镇1乡1个街道.
中心城区:包括滏阳东路街道、临水镇全域及峰峰镇、彭城镇、新坡镇、大峪镇、西固义乡部分村庄,总面积92.46平方干米.
规划范围示意图
目录
战略引领,明确发展目标愿景
1.1发展定位1.2目标愿景1.3发展战略
筑牢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
2.1严守三条控制线2.2优化国土空间格局2.3农业空间格局2.4生态安全格局2.5城乡发展格局
凝聚动力,完善要素支撑体系
3.1构建高效畅达交通体系3.2完善城乡公共服务体系3.3传承文化遗产保护体系3.4构筑市政基础设施体系3.5建立安全韧性防灾体系
品质提升,打造山水瓷都城区
4.1优化城市空间布局4.2构建蓝绿开空间4.3完善城市交通网络4.4加强城市风貌管控4.5合理推进城市更新
保障实施,完善规划传导管控
5.1规划编制与传导5.2完善相关实施机制5.3制定近期行动计划
战略引领 明确发展目标愿景
01
1.1发展定位1.2目标愿景1.3发展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