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5版)
编制说明
一、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 设施工程勘察招标投标活动的实际情况,制定《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5版)》(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二、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采用资格后审的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勘察招标.
三、示范文本的主要编写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5.《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 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6.《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7.《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令第20号):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 9.《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10.《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九部委令第2号):11.《河北省实施办法》(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4号);1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2019)11号): 1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和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14.《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15.《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勘察招标文件(2017年版)》(建市(2017)58号): 16.《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GF-2016-0203):17.《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18.《关于印发的通知》(冀建市规范(2024)2号): 19.其他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使用说明
一、总体要求
1.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勘察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招标人应使用本示范文本编制招标文件.
2.有下划线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空白部分,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需选用则在“口”内打勾.
3.除“可选择部分、下划线空白部分、斜体字部分”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外,其他
文字不得改动.
4.合同条款及格式的协议书、通用合同条件,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GF-2016-0203)的对应部分,本示范文本不再誉抄.
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编制.工程项目招标应科学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最 5.招标文件应由具备编制招标文件相应能力的专业人员(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高投标限价中的各项费用组成应与招标文件中承包人所需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范围相一致.
6.招标人应坚持充分竞争的原则,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执业资格等条件和其他招标要求的整体设置进行合理性预估,确保具备同等竞争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的数量,保障项目招投标具有充分竞争性.
7.招标文件中资质、业绩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和评标标准应当以符合项目具体特点和满足实际需要为限度审慎设置,不得通过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或者限制潜在投标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不得提出注册地址、制性质、市场占有率、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业绩、取得非强制资质认证、设立本地分支机构、本地缴纳税收社保等要求,不得套用特定生产供应者的条件设定投标人资格、技术、商务条件.
8.鼓励招标人开展“不见面开标”、“电子远程异地评标”等电子化、数字化手段在招投标过程中运用.
9.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0.1中集中载明否决投标条款.
10.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鼓励招标人在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提前公示招标文件.
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部分
(一)招标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文号.应与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内容一致.
2.项目概况.应与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内容一致.其中项目总投资应根据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内容进行填写.
3.资金来源、出资比例.按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批复或者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审批资料填写.
4.招标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5.代理机构.为本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机构.自行招标的,相关的代理内容应删除
(二)本次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由招标人自行确定,尽可能详细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内容、规模、服务要求等.
(三)投标资格要求
按照完成本次招标工程所需的最低资质条件设置投标人资质及等级要求,不得以不合理的条 1.企业资质要求.根据本次招标内容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件限制、排斥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
2.联合体.如完成本次招标工程需要投标人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时,不得排斥联合体投标人.
绩要求应与本次招标内容相类似,设置的业绩条件不得超过本次招标工程相关指标要求. 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当取得相应专业或注册执业资格.设置的业
4.业绩证明材料.一般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的合同协议书部分、勘察报告审查合格书、峻工验收报告等资料作为业绩证明材料,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确定,如出现载明信息不一致时要明确资料认定顺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网上下载时间.不得少于5日: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
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2.异议提交时间.招标人自主设定,时间应充分考虑投标人下载、阅读招标文件,并提出异议的时间.
文件的时间,应充分考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能发生的变化. 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发布日期.为招标人最迟可能发出补充
4.投标截止时间.从发布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应考虑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内容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适当安排投标截止时间.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5.招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及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时间.
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部分
1.条款号1.1.2-1.3.3.应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相关内容填写一致.
2.招标范围和内容.应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招标内容一致,具体描述可详见公告.
3.服务期限要求.招标人应合理设定时间,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4.条款号1.4.1-8.2.根据本次招标的具体情况和要求,按示范文本提示内容选择或填写5.投标截止时间.应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一致.
6.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应当设置合理的最高投标限价.
7.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招标人应将要求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列在本栏,招标人可根据本次招标的实际需要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增加资料项目.
8.评标专家抽取与使用.评标专家应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特殊项目除外.
9.否决投标的情形.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将否决投标的情形以肯定句式集中载明:凡未集中载明的,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的依据.
10.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应集中在第10条,并在10.9后依次排序.
四、评标办法部分
第三章“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自主确定,“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合同条款及格式部分
协议书格式及通用合同条件可省略:专用合同条件,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在补充部分予以补充.
六、发包人要求部分
定其功能、用途、质量、环境、安全,并且要规定偏差的范围和计算方法,以及检验、试验的具体 发包人要求应尽可能清断准确,对于可以进行定量评估的工作,发包人要求不仅应明确规要求.对于勘察单位负责提供的有关服务,在发包人要求中应一并明确规定.
七、投标文件格式部分
招标人应根据本招标项目具体情况并结合制定的评标办法规定投标文件的格式.
(招标编码:
招标文件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签字或盖章)编制时间: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