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3163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淀粉》.本标准与GB31637-201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水分限量;增加了氢氰酸指标:删除了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指标.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食用淀粉.
2术语和定义
2.1食用淀粉
通过物理方法从禾谷类、根茎类、豆类等可食用植物中提取的原淀粉,或者在淀粉分子上未引入新化学基团且未改变淀粉分子中糖苷键类型的可食用变性淀粉(包括预化淀粉、湿热处理淀粉、多孔淀粉和可溶性淀粉等).
2.2原淀粉类
2.2.1禾谷类淀粉
从禾谷类植物(如玉米、小麦、大米等)中提取出来的且未经改性处理的可食用淀粉.
2.2.2根茎类淀粉
从根茎类植物(如马铃薯、本薯、甘薯、山药、芋头、藕等)中提取出来的且未经改性处理的可食用淀粉.
2.2.3豆类淀粉
从豆类植物(如豌豆、绿豆、蚕豆等)中提取出来的且未经改性处理的可食用淀粉.
2.2.4其他类淀粉
从其他类植物中提取出来的且未经改性处理的可食用淀粉.
2.3变性淀粉类
2.3.1预糊化淀粉
采用滚筒干燥、喷雾干燥、挤压干燥等工艺将淀粉处理得到的具有与冷水接触后明显溶胀或成胶态分散体特性的,未引人新化学基团且未改变淀粉分子中糖昔键类型的可食用变性淀粉.
2.3.2其他类变性淀粉
采用物理或酶处理等工艺在淀粉分子上未引人新化学基团且未改变淀粉分子中的糖苷键类型的其他可食用变性淀粉,如湿热处理淀粉、多孔淀粉、可溶性淀粉等.
3技术要求
3.1原料要求
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3.2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检验方法色泽 白色或类白色,无异色气味 具有产品应有的气味,无异味 取适量样品置于洁净、干燥的白色盘(瓷盘或同类容器) 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察其色泽和状态,闻其气味状态 粉末或颗粒状(预糊化淀粉可呈现片状),无 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3.3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水分/(g/100 g)原淀粉禾谷类淀粉 14 0根茎类淀粉木薯淀粉 甘薯(红薯)淀粉 17 0 15 0马铃薯淀粉 八 20 0 GB 5009 3蒋淀粉 13.0其他根茎类淀粉 18 0豆类淀粉 b. 15 0其他类淀粉 18.0变性淀粉预化淀粉 12.0氢氰酸/(mg/kg) 八 10 0 GB 5009 36仅限木薯淀粉.
3.4污染物限量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的规定.
3.5微生物限量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微生物限量
项目 采样方案”及限量 检验方法霉菌和酵母/(CFU/g) 10 GB 4789 15样品的采集和处理按GB4789.1执行.
3.6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
3.6.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的规定.
3.6.2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14880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