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安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甲方(种植方) 签订地点乙方(收购方) 签订时间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按照进行种植,种植面积为亩.
2、甲方必须使用标准地进行种植,如林影地、开荒地、涝洼地、草原边等地块不得种植.
3、申方必须认真执行育苗、移栽、田间管理、采摘技术标准精心进行由间管理、施肥及防病,保证方寿菊鲜花生长质量和采摘质量.
4、及时返回种子款.
5、完成双方签定的万寿菊鲜花种植面积.
6、甲方在采摘万寿菊鲜花之前应通知乙方,确定采摘时间.
二、乙方责任:
1、为甲方提供种源和进种渠道,种子价格为元/克.种子款先以赊欠的形式供给甲方,待甲方交售鲜花时一并扣回.
2、乙方负责回收甲方种植的万寿菊鲜花,回收最低保护价格为二元/公斤,乙方收购方寿菊鲜花的同时,应在当天及时兑付鲜花款.
3、乙方方必须保证对甲方送交的达到收购标准的万寿菊鲜花不扣水.不扣杂.无等级收购,当天采集下的全部收完,不得拒收、限收.在采收期内保证按时按量全部收购.
4、乙方必须以不少于在工商注册的营业执照上的资产总额作担保,保证对乙方的资金兑现.
5、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种植规程、育苗规程、移栽规程、由间管理规程.
6、收购标准为:无霉烂、无杂质、无花梗、无露水、雨水、掺水花、无干花和死花.
7、乙方无偿为申方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技术咨询服务.
8、如出现连续降雨的特殊情况,采摘的方寿菊鲜花经乙方指导后甲方做过处理,符合标准的,乙方必须开称收购.
三、不可抗力
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在提供相应证明后,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四、违约责任
1、关于收购时间问题.乙方自开称收购之日起,不得随便更改收购时间、拒收、限收,甲方送交的达到收购标准的方寿菊鲜花,乙方必须全部收完,连雨天乙方停止收购.
2、关于甲方送交的方寿菊质量问题.如甲方达不到合同标准的,弄虚作假的,顶雨采摘的或者未种植乙方提供的种子,乙方有权拒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3、关于收购检质问题.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收购标准进行检质,如果乙方不按合同规定检质,甲方有权向乙方按实际发生量向乙方索赔.
五、争议的解决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工商部门备案一份.
第七条:双方当事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电话: 居民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二月二日 年_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