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文本)
定作合同
定作人:承截人:月日
签订时间: 年
第一条定作物、数量、报酬、交货期限
加工物名 规格型号 计量单 数量 报酬 交货期限及数量称 位 单价 金额 合计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承揽人提供的材料
生产厂序号 材科名牌号商 称 标 规格型 号 家 计量单 位 用科数 量 质量 单价 金额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三条定作人对承揽人提供的材料的检验标准、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第四条定作物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第五条承揽人对定作物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
第六条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样品、工艺要求等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
第七条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在 日内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 日内答复.
第八条定作物的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定作人(是/否)允许第三人完成加工物的主要工作.
第十条定作物的交付方式及地点:
第十一条定作物的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十二条定作人在 年月日前向承人预付材料款(大写) 元.
第十三条报酬及材料费的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四条定作人在年月日前交定金(大写) 元
第十六条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定作物.
第十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定作人 承揽人 鉴(公)证意见:定作人(章): 承揽人(章):住所: 住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委托人理人: 委托人理人:电话: 电话: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鉴(公)证机关(章)账号: 账号: 经办人:监制部门: 邮政编码: 印制单位: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