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行业特许经营(加盟)合同 (示范文本)
国家邮政局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〇一一年二月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5号)、《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08年第4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12号)以及《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制订,供当事人签约使用或参考.
2.本合同中的空白行,供双方当事人填写,以对本合同条款进行选择和补充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被选择的条款和补充约定的内容视为双方同意的内容.
3.双方关于快递服务操作规程有具体约定的,作为本合同附件,附在合同正文之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快递行业特许经营(加盟)合同
合同编号:
特许人(加盟授权方):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营业执照注册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号: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被特许人(加盟方):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营业执照注册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号: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特许人与被特许人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特许经营(加盟)合同:
1.特许人(加盟授权方)具备的条件
1.1特许人系依法设立、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有权在第3.1条规定的地域范围内从事快递业务的的企业法人.
1.2特许人拥有 (名称及权属证书号)、企业标志 快递特许经营权,包括注册商标 (名称、图形)、专利(专利号)、技术 (名称及权属证书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
1.3特许人在中国境内拥有至少2家从事快递服务1年以上的直营店或者由其子公 司、控股公司建立的快递服务直营店.
2.被特许人(加盟方)具备的条件
2.1被特许人系依法设立、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法人.
2.2被特许人具备从事快递服务的经营场所,该经营场所的地址 ,建筑面积 供经营场所的权属证明. 平方米,营业面积平方米.被特许人应当及时向特许人提
2.3被特许人至少拥有熟悉快递服务业务的员工 名.
2.4被特许人至少配备供快递服务使用的电话部(号码附后):手机部(号玛附后):如遇号码变更,被特许人应及时通知特许人.
2.5被特许人拥有不低于人民币-万元的注册资金.
2.6被特许人拥有从事快递服务的机动车 部(车牌号附后).
2.7被特许人拥有与特许人快递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网络接入的设施设备.
3.特许经营权的授予
3.1在 (区域或四至)地域范围内,特许人将拥有的:
企业标记权:
其他权利
在内的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人独占性使用.被特许人可以在快件揽收与派送、员予的特许经营权. 工制服、经营场所装潢装饰、广告宣传及推广、 等方面使用特许人已授
3.2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得改变特许人所授予的特许经营权的相关内容,不得扩大特许人授予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范围.
3.3特许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及其他资料交付被特许人. 日内,将有关特许经营权的权属证明
4.合同期限
4.1本特许经营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
4.2任何一方提出在合同期间解除合同的,应当至少提前 日用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终止.
5.特许经营费
被特许人应当自合同生效后 日内,按以下第种方式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特许人一次性支付特许经营费人民币 元:
(2)被特许人按定期于每年 月分期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 元.
(3)其他方式
6.履约保证金
双方就履约保证金的约定,具体内容见附件1.
7.特许人的义务
7.1特许人应当向被特许人提供以下 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没有品质或权利上的瑕藏: 特许经营产品及服务,并保
(1)完整的企业识别及管理系统(硬件及软件):
(2)统一的经营模式、快递网络使用指导及员工培训:
(3)充足、连续、保证质量的物料供应:
(4)统一的店面装潢、人员着装及设备采购:
(5)统一的广告宣传及促销支持:
(6)异地快件的运输、中转(含仓储)及派送服务:
(7)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