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4706.77-2008/1EC 60335-2-74 :2006代替GB4706.77-2004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便携浸入式加热器的特殊要求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Safety-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portable immersion heaters
(IEC 60335-2-74:2006 ID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目 次
前言IEC 前言范围12 规范性引引用文件3 定义一般要求45 试验的一般条件6 分类标志和说明7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9 电动器具的启动10 输人功率和电流11 发热12 空章13 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14 瞬态过电压15 耐潮湿16 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17 变压器和相关电路的过载保护18 耐久性19 非正常工作20 稳定性和机械危险21 机械强度22 结构23 内部布线24 元件25 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26 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27 接地措施28 螺钉和连接29 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30 耐热和耐燃31 防锈32 辐射、毒性和类似危险附录参考文献
前 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470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由若干部分组成,第1部分为通用要求,其他部分为特殊要求.
本部分应与GB4706.1一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配合使用.
本部分等同采用IEC60335-2-74:200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2-74部分:便携浸人式加热器的特殊要求》.
为便于使用,本部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a)“第1部分”一词改为“GB4706.1--2005”;
b)用小数点“.”代替用作小数点的逗号“,”
本部分代替GB4706.77一200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便携浸人式加热器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与GB4706.77一2004的主要差异如下:
一IEC前言内容变化.
-7.12增加了说明书的内容.
-一在 21.1增加了跌落试验内容.
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6)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宁波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宁波市塞纳电热电器有限公司,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深圳出人境检验检疫局、浙江康泉电器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马德军、李一、鲍俊、章国庆、谢晋雄、张文浩、徐忠.
本部分历次版本的发布情况:
--GB 4706.77-2004.
IEC前言
1)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是由的国家电工委员会(IECNC)组成的国际范围的标准化组织.其宗旨是促进在电气和电子领域有关标准化问题上的国际间合作.为此,IEC开展相关活动,并出版国际标准、技术规范、技术报告、公共可用规范(PAS)、指南(以后统称为IEC).这些标准的制定委托各技术委员会完成.任何对该技术问题感兴趣的IEC国家委员会均可参加制定工作.与IEC有联系的国际、政府及非政府组织也可以参加标准的制定工作.IEC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在两个组织协议的基础上密切合作.
2)IEC在技术方面的正式决议或协议,是由对其感兴趣的国家委员会参加的技术委员会制定的.因此,这些决议或协议都尽可能表述了相关问题在国际上的一致意见.
3)IEC标准以推荐性的方式供国际使用,并在此意义上被各国家委员会接受.在为了确保IEC技术内容的准确性而做出任何合理的努力时,IEC对其标准被使用的方式以及任何最终用户的误解不负有任何责任.
4)为了促进国际上的统一,各国家委员会要保证在其国家或区域标准中最大限度地采用国际标准.IEC标准与相应的国家或区域标准之间的任何差异必须清楚地在后者中表明.
5) IEC规定了表示其认可的无标志程序,但并不表示对某一设备声称符合某一标准承担责任.
7) IEC或其管理者、雇员、后勤人员或代理(包括独立专家和技术委员会的成员)和IEC国家委员会不应对使用或依靠本IEC或其他IEC造成的任何个人伤害、财产损失或其
8) 应注意在本部分中罗列的引用标准(规范性引用文件).对于正确使用本部分来讲,使用引用标准(规范性引用文件)是不可缺少的.
9)应注意本国际标准的某些条款可能涉及专利权的内容,IEC将不承担确认专利权的责任.
IEC60335的本部分标准由1EC第61技术委员会:“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制定.
经过整理的IEC60335-2-74的本版本是基于第二版(2002)[文件61/2177/FDIS和61/2258/RVD]和它的第1增补件(2006)[文件61/2962/FDIS和61/3028/RVD]形成的.
本部分的版本号为2.1.
页边空白处的竖线表示在该处基本版已经被第1增补件修改.
本部分的法文版未进行投票表决.
本第二部分与1EC60335-1的最新版本及其修正件一起使用.本部分是在IEC60335-1第四版(2001)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注1:本部分中提到的“第一部分”是指IEC60335-1.
本部分对IEC60335-1的相应条款进行了补充或修改,将其转化成IEC标准:便携浸人式加热器的安全要求.
凡第一部分中的特别条款没有在第二部分中提及的,只要合理,即应采用.本部分写明“增加”、“修改”或“替代”时,第一部分中的有关内容须作相应修改.
注2:采用下述编号系统:
一从101开始编号的条款、表格和图是对第一部分增加的;增加的附录以字母AA、BB等编码.
注3:采用下列字体:要求正文:罗马字体;试验技术规范:斜体字;注释:小罗马字体.
正文中用黑体印刷的词在第3章中给出定义.当一个定义涉及一个形容词时,则该形容词和相关的名词也是黑体字.
在下述国家存在着下列差异.-19.2:试验时器具用它的电源软线悬挂着(波兰).第21章:只有在具有非金属外壳的器具上才进行增加的试验(美国).24.101:本要求不适用(美国).
委员会决定,在IEC网站“http://webstore.iec.ch"指定的保持结果日期之前,基本和其增补件的相关内容中与特殊有关的数据保持不变.在此日期,将被:
重新确认;废止;被修订版替代,或被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