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儿童鞋安全技术规范
Safety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children's footwear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扭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制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05)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福建省南安市帮登鞋业有限公司、卡丁(福建)儿童用品有限公司、台州飞鹰鞋业有限公司、新百丽鞋业(深圳)有限公司、康博儿童鞋业(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远东正大商品检验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伟娟、或晓霞、侯景国、黄秀霞、李定海、宋晓武、陈余、余存军、于淑贤、吴辉群,
儿童鞋安全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儿童鞋安全技术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判定.本标准适用于用各种材料制作的、供14周岁及以下儿童(鞋号不大于250mm)日常穿用的鞋类.本标准不适用于童胶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912.1纺织品甲醛的测定第1部分:游离和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 GB/T2703鞋类术语GB6675.2-2014玩具安全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GB/T17592纺织品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GB/T19941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甲醛含量的测定GB/T19942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 GB/T22807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六价铬含量的测定GB/T24153橡胶及弹性体材料N-亚硝基胺的测定GB/T26713鞋类化学试验方法富马酸二甲酯(DMF)的测定GB28011鞋类钢勾心GB/T29292鞋类鞋类和鞋类部件中存在的限量物质 QB/T4340鞋类化学试验方法重金属总含量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语法ISO/TS16181鞋类鞋类及鞋类部件中的限量物质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Footwear一
Critical substances potentially present in footwear and footwear ponents-Determination ofphthalates in footwear materials)
3术语和定义
GB/T270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附着在儿童鞋上起联结、装饰或说明作用的部件.
3.2
可触及锐利边缘accessible sharpedge
儿童鞋上任意部件或附件的两表面连接处形成的长度超过2.0mm的可能对儿童接触产生伤害的边缘.
GB 30585-2014
3.3 可及锐利尖端accessible sharp point儿童鞋任意部件或附件上的可能对儿童产生伤害的突出实端.
3.4鞋号大干170mm但不大于250mm,供3周岁以上至14周岁儿童穿用的鞋. 儿童鞋children’sfootwear
3.5墨幼儿鞋infant's shoe鞋号不大于170mm.3周岁及以下婴幼儿穿用的鞋.
3.6有效跟高 technical heel height后跟高度减去前掌着地部位厚度的值,
4产品分类
按穿用对象分为以下两类: a)婴幼儿鞋;b)儿章鞋,
5技术要求
5.1物理机械安全性能
5.1.2全鞋(包括鞋上附件、鞋跟等部件)不允许有可触及的锐利边缘和锐利尖端. 5.1.3鞋内应无断针.5.1.4对婴幼儿鞋上可拆卸的附件,不应完全容人按GB6675.2-2014中5.2要求的小零件试验器,5.1.5附件应安装牢固,要幼儿鞋上小附件抗控强力应≥70N, 附件的部分种类参见附录A.5.1.6钢勾心应符合GB28011的规定.5.1.7有效跟高应不大于25mm.
5.1.1鞋内外应无露出的钉尖,
异味等级≤2级.
5.3限量物质
限量物质要求见表1.检测部件按GB/T29292分类后进行相应的试验.
表1限量物质
序号 项 日 指标2 1 可分解有客芳香胶染料(纺织品) 皮革和毛皮中的六价格 20 mg/kg ≤10 mg/kg
表1(续)
序号 项 日 指标3 可分解有害芳香胶染料(皮革和毛皮) ≤30 mg/kg婴给儿鞋 ≤20 mg/kg4 甲 直接接触皮肤的材料 ≤75 mg/kg非直接接触皮肤的材料 ≤300 mg/kg<100 mg/kg5 重金属总量 200mm~250mm).
6.5.2试验环境
试验应在气体可自由散发的、洁净无异常气味的环境中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