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部标准
电整发器
本标准适用于电热元件加热,由永磁直流电机驱动,具有吹风、热风梳、卷发器等复合机能的整发 器.适用于家庭、文艺团体或理发单位的整发、卷发和造型.
1型式和基本参数
电整发器的型式和基本参数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型 式 轴流式;离心式Ⅱ级器具220V;I级器具42V(空载电压不超过50V)额定电压额定频率 50Hz额定输人功率 200、250、300、350、400、450、500、550、600、800W
2技术要求
2.1电整发器在下列环境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
2. 1. 1 环境温度--5~40℃.
2.1.2 周围空气最大相对湿度90%(温度为±25℃时).
2.1.3 周围空气应无易燃性、腐蚀性气体或导电尘埃存在.
2.2电整发器的分类如下:
2.2.1按防触电的保护方式分为:
a.Ⅱ类电器;b. Ⅲ类电器.
2.2.2 按防潮程度为普通型电器.
2.3电整发器的防触电保护措施应符合GB4706.1一8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一部分通用要求》第8.1条规定.电整发器的风嘴、热风梳及卷发管等均作为电整发器的组件,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与皮肤或头发接触.
2.4电整发器在0.85倍额定电压下,风叶能够起动至运转.
2.5在额定电压和正常工作状态下,电整发器的实际消耗功率和额定功率的偏差不应大于十5%和一10%或10W(以较大者为准).
2.6 电整发器在额定电压、额定频率下全速运转时,热风温升范围为50~150℃.
2.7电整发器各部位温升不应大于表2规定:
表2
测试部位 升 K整发器手柄 30卷发管发夹手垫 20风 嘴:金属制 35塑料制 45开关按键、旋钮 15
2.8电整发器正常工作时,距出风口平面中心30mm处的平均风速 对于轴流式电整发器不应小于5m/s;对于离心式电整发器不应小于4m/s.
2.9 电整发器用于梳发和卷发功能时,其平均工作温度范围为70~180℃.
2. 10 热风梳和卷发管工作区各点温差不应大于20℃.
2.11 刚拆除卷发管时的卷发效果必须在表3规定的卷发效果等级5以上.
表3
卷发效果 1 2 3 4卷发状态卷发效果 5 8卷发状态
2.12电整发器经GB4706.1一84第12.2条规定的过载试验后,仍能正常工作.热风梳、卷发管等部件不应软件,折断或明显损坏.
2.13电整发器在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应符合GB4706.1--84第13.2条的规定.
2. 14 电整发器在工作温度下的电气强度应符合GB4706.1一84第13.3条的规定.
2. 15 电整发器经GB4706.1-84第15.4条规定的恒定湿热试验后,其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应符合GB4706.1--84第16.2、16.4条的规定.
2.16电整发器经耐久性试验后,应能承受本标准第2.13、2.14条要求,绝缘不得损坏,触点和连接不能由于受热、振动等原因而松动.
2.17电整发器在设计时应尽量做到:避免由于非正常操作或误操作而引起火灾、机械损伤或触电事故.应符合GB4706.1-84第19.2、19.3和19.5条规定.
2.18电整发器的机械强度符合GB4706.1-84第21.1条规定.
2. 19电整发器的结构应使得附件装卸方便,经久耐用.正常使用时不应松动、脱落.
2.20 )电源线:
2.20.1电源线可采用纤维编织、橡胶绝缘护套或轻型聚氯乙烯护套的铜芯软线,其有效长度不小于1.8m.电源线的标称横截面积应符合表4规定:
表4
额定功率 W PH≤250 550≥PH>250 800≥PH>550标称横截面积,mm² 0.35 0.5 0.75
2.20.2电源线防护套应符合GB 4706.1-84第 25.10条规定.
2.20.3电源线的拉力试验应符合GB4706.1--84第25.11条中有关规定.
2. 20. 4电源线的插头必须采用符合GB1002一80《单相插头插座型式、基本参数与尺寸》和GB2099一80《单相、三相插头插座技术条件》规定的插头.
2.21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不应小于 GB 4706.1--84 第 29.1 条表中有关规定.
2.22 用绝缘材料制成的外壳和保持带电部件在一定位置上用的绝缘固定件的耐热性能应符合GB 4706.1-84第 30.1条规定.
2.23对于缺乏明显自灭性能的非金属材料的外壳,应符合GB4706.1一84附录1针焰试验的规定.2.24.外观:
.2.24.1电整发器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梳齿内侧不应当有毛刺、齿尖应圆滑、无拉发和梳痛头皮之感.
2.24.2卷发管的发夹与卷发管之间的张开角度不应小于20度.
2.24.3卷发管的发夹弹力不应小于7.5N.
2.25标志应清晰明了,经久耐用.标在显要部位上,但不能标在可拆卸部件上,其调节装置和开关的不同位置应用数字、字母或其它直观标志加以表示.如用数字表示不同位置,则断开(off)位置必须用“0”表示,数字“0”不能作为任何其它标志使用.
2.26镀有金属镀层的零件,应符合GB4706.1一84第31条规定.
2.28电整发器应有足够的电气安全性能.冷态时从800mm高度,以水平状态开始,自由跌落到测试板上一次后,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带电部件不应外露;通电时不应短路;b.绝缘电阻应大于2M0.
2.29电整发器的噪声应符合GB4214一84《家用电器噪声通用测量方法》的有关规定.
电整发器的开关经5000次操作试验后,应能继续使用.2. 30
2.31电整发器的紧固件应符合国家标准.
3试验方法
本章的通电试验项目,应在温度为20士5C,无外界气流、热辐射作用的室内进行.试验用电源电压波动不超过额定电压的士1%.
3.1试验用的仪器、仪表
3.1.1用于测试电流、电压及功率的仪表的精度、型式试验时为0.5级,出厂试验时为1.0级.
3. 1.2 测量温度的装置,其分辨率在0.5℃内.
3. 1. 3 测量时间用的仪表,其精度不超过0.1s.
3.1.4 测压计可使用补偿式微压计或倾斜式压差计,其准确度应达到0.1mmH2O.
3.1.5 测压用毕托管应有校正系数.
3.2起动(2.4条)试验
使电整发器按工作状态放置,将手柄尾部安装在图1所示的金属试架上,其金属部件不得与试架接
触,在规定电压下起动三次,试样应能起动至运转.
图1
3.3功率测定及偏差(2.5条)计算
电整发器以额定电压、额定频率通电至输人功率稳定后,记取功率表读数.功率偏差按下式计算:
(1)
式中:rp-功率偏差,%;
PH--额定功率,W;
P一-实际消耗功率,W.
3.4 热风温升(2.6 条)测试
电整发器在额定电压、额定频率下运转10min后(装有控温器者则在控温器切断电路之前),如图2所示,通过热电偶在距出风口平面中心30mm处测取热风温升(对于有风嘴附件者,应装上风嘴进行测试,应测其风嘴平面轴线六处的温度). 12
用排球作为试验球,热电偶置于20×20mm、厚度为0.2mm的铜板后面,与圆球间有3~6mm毛毡.
3.5 温升(2.7 条)测定
将电整发器悬挂在不流动的空气中,将电源电压调到使其输人功率等于最大额定功率的1.15倍,在本标准第3.10条规定的工作周期结束后,用热电偶迅速测量下列部位的温升:
手柄握持部位任意点的最高温升;a.b. 卷发夹手垫表面中心;c. 风口(嘴)周围任意点最高温升;d. 开关按键、旋钮上表面中心.
3. 6 热风风速(2.8 条)测量
用毕托管将距电整发器出风口平面30mm处(对于有风嘴附件者,应装上风嘴进行测试)测取动压,计算风速.
图2
4一排球用球
使电整发器在额定电压、额定频率下运转10min(装有控温器者则在控温器切断电路之前),然后用毕托管将n点压差逐次引到测压计上,应选其各点风速处于无明显受阻的位置,测出对应点动压,Pv1、Pv2"Pvn,计算平均动压Pv(mmH2O):
(2)
处3点.
平均风速V(m/s):
(3)
式中:p=3 485×10-6 P 为空气密度;273t
K--毕托管系数;
P--大气压力mmH2O;
一放置毕托管头处的空气温度,C;
Do 一标准大气状态下的空气密度,其值为0.12.
图3
.3. 7工作温度(2. 9 条)测试
电整发器分别在梳发、卷发的工作状态下,以额定电压、额定频率工作10min(有控温器者则在控温切断电路之前),然后,用热电偶分别测试热风梳(梳齿底部)以及卷发管工作区二分之一处和距离工作区头、尾部10±2mm处3点温度,取平均值.
3. 8 温差(2. 10 条)测定
由本标准第3.7条所测得的.3点温度,求出各点间温差.
3. 9 卷发效果(2. 11)条测定
在本标准第3.7条测试后,将规格如图4所示的试验发,按图5在卷发管上绕1 圈,继续运转30s2后取下,按表3检查卷发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