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1286-2007代替QB/T1286-1991、QB/T 1287-1991
羊剪绒毛皮
Sheared sheepski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是对QB/T1286-1991《羊剪绒毛皮》和QB/T1287-1991《染色羊剪绒毛皮》的修订,修订后使其合并为一个标准.
本标准与QB/T1286-1991和QB/T1287-1991相比,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标准名称统一为《羊剪绒毛皮》:
-扩大了标准的适用范围:
一增加了“有害物质限量”要求,即禁用偶氮染料和甲醛限量要求,按A类(婴幼儿用品)、B类(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和C类(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分别列出相应的限量值:
一物理机械性能中增加了染色毛皮耐摩擦色牢度、染色毛皮耐汗渍色牢度、染色毛皮耐日晒色牢度等级,增加了“气味”要求:
一化学指标中增加“稀释差”:
调整了收缩温度,收缩温度由原来的≥80℃调整为≥75℃:
-增加了“分级”要求:
一-本标准细化了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皮革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2)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泛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超斌、董胜选、袁红福、田庆国、李铁峰、韦娜.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原轻工业部发布的轻工行业标准QB/T1286-1991《羊剪绒毛皮》、QB/T1287-1991《染色羊剪绒毛皮》.
羊剪绒毛皮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羊剪绒毛皮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以及毛皮成品的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各种释制工艺加工的羊剪绒毛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面,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9941-2005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甲醛含量的测定(GB/T19941-2005,ISO/TS17226:2003 LeatherChemical testsDeterminationofformaldehydecontentinleatherMOD)
GB/T19942-2005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GB/T19942-2005,ISO/TS17234:2003 LeatherChemical testsDetermination of certain azo colourants in dyed leather MOD)
QB/T1266毛皮成品物理性能测试用试片的空气调节 QB/T1267-1991毛皮成品样块部位和标志QB/T1270-1991毛皮成品伸长率的测定QB/T1271-1991毛皮成品收缩温度的测定QB/T1273-1991毛皮成品挥发物含量的测定QB/T1274-1991毛皮成品总灰分的测定 QBT1276-1991毛皮成品四氯化碳萃取物的测定QB/T1277-1991毛皮成品pH值的测定QB/T2711-2005皮革物理和机械试验撕裂力的测定:双边撕裂QB/T2725-2005皮革气味的测定 QB/T2790-2006染色毛皮耐摩擦色牢度测试方法QB/T2924-2007毛皮耐汗渍色牢度试验方法QB/T2925-2007毛皮耐日晒色牢度试验方法QB/T2926-2007毛皮耐熨烫色牢度试验方法
3分类
羊剪绒毛皮分为细毛绵羊剪绒毛皮、半细毛绵羊剪绒毛皮等.
4要求
4.1基本要求
有害物质限量值应符合表1的规定,
4.2物理机械性能
物理机械性能应符合表2的规定.
4.3化学指标化学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1有害物质限量值
限量值项 A类 B类 C类(婴幼儿用品) (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 (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可分解有害芳香胶染料/ (mgkg) ≤30游离甲醛/(中g/kg) 20 ≤75 (白羊剪≤600) 300注:有害芳香胺名称见GB/T19942-2005中表1.如果4-氨基联苯和(或)2-蔡胺的含量超过30mg/kg 且没有其他的证据,以现有的科学知识. 尚不能断定使用了禁用偶氨染料
表2物理机械性能指标
项 日 指 标规定负荷伸长率(5N/mm²)/(%) 25撕裂力/N 15收缩温度/C 75气味/等级 3染色毛皮耐群擦色牢度/级 干擦 3/4K 湿擦 3毛皮耐汗渍色牢度/级 3毛皮耐日晒色牢度/级 3毛皮耐熨烫色牢度/级 4
表3化学指标
项 指 标水分及其挥发物 (%) 10~18四氯化碳萃取物/(%) 8~16总灰分/(%pH 3.8~6.5稀释差 ≤0.7四氯化碳取物、总庆分按水分0的结果为准.b当pH≤4.0时,检验稀释差.
4.4感官要求
4.4.1皮板
柔软、丰满、延伸性好,皮形基本完整、平展,无制造伤,皮里洁净,不应有僵板、酥板.
4.4.2毛被
花、色差(特殊效应除外). 毛被平直、灵活松散、洁净,毛被整齐无剪花、掉毛、油毛、结毛:染色牢固,无浮色,无明显色
QB/T 1286-2007
5试验方法
5.1禁用偶氮染料
按QB/T19942-2005测定.
5.2游离甲醛
按QB/T49941一2005中规定的甲醛法进行,当发生争议、种藏检验时,以色谱法为准.
5.3规定负荷伸长率
5.3.1试验条件在QB/T1266规定的标准空气中进行.
5.3.2试样制备
按QB/T1267-1991中图3、图4、图5的规定进行
按QB/T1270-1991的规定进行,规定负荷5N/mm².
5.3.3测量和计算
5.3.4结果表示
以两横两纵四个试样规定负荷伸长率的算术平均值为计算结果,计算结果保留至整数位.
5.4撕裂力
在QB/T1266规定的标准空气中进行
5.4.1试验条件
5.4.2试样制备
按QB/T1267-1991中图3、图4、图5规定,在3号、4号试样上方,按级、横向各切取两个试样,试样规格应符合QB/T2711-2005的规定
5.4.3测量和计算
按QB/T2711-2005的规定进行.
5.4.4结果表示
以四个试样撕裂力的算术平均值为计算结果,计算结果保留至整数位.
5.5收缩温度
按QB/T1271-1991的规定进行,按QB/T1267-1991规定的标准部位取样.
按QB/T2725-2005测定.
5.6气味
5.7摩擦色牢度
按QB/T2790-2006的规定,测试染色毛皮毛被的摩擦色牢度,干擦26次,湿擦26次,取样部位在样品可利用的面积内的任意部位进行.
5.8毛皮耐汗渍色牢度
按QBT2924一2007的规定,测试染色毛皮毛被的耐汗渍色牢度,取样部位在样品可利用的面积内的任意部位进行.
5.9毛皮耐日晒色牢度
按QBT2925一2007的规定,测试染色毛皮毛被的染色毛皮耐日晒色牢度,取样部位在样品可利用的面积内的任意部位进行.
5.10毛皮耐熨烫色牢度
按QB/T2926-2007的规定,测试染色毛皮毛被的染色毛皮耐熨烫色牢度,取样部位在样品可利用的面积内的任意部位进行
5.11水分及其挥发物
按QB/T1273-1991测定,按QB/T1267-1991规定的标准部位取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