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5.150分类号:B51备案号:55601-2016
QB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4972-2016
暂养型海水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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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盐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95)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蓝海星盐制品有限公司、广东省盐业集团多品种盐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桂珍、楼雨芝、杨伟华.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暂养型海水精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暂养型海水精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供海水类食用水产品暂养的盐产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0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镉的测定GB/T5009.17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T8618-2001制盐工业主要产品取样方法GB/T13025.1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粒度的测定GB/T13025.4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水不溶物的测定GB/T13025.5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氯离子的测定GB/T13025.6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钙和镁的测定GB/T13025.8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硫酸根的测定GB/T13025.9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铅的测定GB/T13025.13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砷的测定GB17378.4一2007海洋监测规范第4部分:海水分析QB/T4445制盐工业通用检测方法钾的测定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暂养型海水精seasaltfortemporarystorage
以氯化钠为主原料,再添加钾、钙、镁等有利于水产品存活的无机盐,经混合均匀配制而成,稀释后与海水主要成分相类似的、供海水类食用水产品暂养的盐产品.也可称为暂养型海水素、水产暂养盐等.
4要求
4.1原料要求
暂养型海水精的主要原料氯化钠应选用制盐企业生产的海盐、湖盐、井矿盐,不应使用其他工业副产品氯化钠.
4.2感官要求
暂养型海水精为白色颗粒状晶体,无明显与本产品无关的外来异物,无异味.
4.3理化指标
暂养型海水精的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