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行业标准
代替GB/T11774-89
青鱼亲鱼培育技术要求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青鱼(MylopharyngodonpiceusRichardson)亲鱼培育条件、放养要求与饲养管理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人工繁殖用的青鱼亲鱼的池塘培育.其他方式培育青鱼亲鱼亦可参照执行.
2引用标准
GB11607渔业水质标准
3培育池
3.1面积、位置
培育池的面积为0.10~0.27ha(约1.5~4亩)为宜.位置应处于注排水方便,靠近产卵池和环境安静的地方.
3.2水深、水质
培育池的水深常年应保持1.5~2.5m,水质应符合GB11607的规定,透明度不低于30cm.
3.3修整与清池
培育池2一3年应干池、修整一次,清除多余的淤泥和螺、蚬壳,修整池埂.每年用生石灰或漂白粉消毒、除野.
4亲鱼放养
4.1放养时间产后亲鱼可立即放养.如需暂养,亦应在一个月内放养完毕.
每公顷放养120~150尾,总重量在3000kg以内.雌雄比例为1:1.
4.3放养方式
青鱼亲鱼应专池培育.每公顷可搭养鲢鱼亲鱼60~90尾或鱼亲鱼15~30尾;不准搭养其他规格的小青鱼,也不准搭养鲤、鲫等或其他底栖肉食性和杂食性鱼类.
5饲养管理
5.2投饲量全年投螺、蚬量至少应为亲鱼总体重的10倍.
摄食旺盛的夏、秋季每天或隔一、二天投喂一次.投饲应经常、均衡、不断食.不得投喂变质的螺、蚬
和霉变的精饲料.
长江流域具体投饲月份配量列于下表.
%
月 份 6 7 9 10 11 12~翌年2 4月投饲量 5 12 14 17 14 8 2 6 11 11
注:月投饲量以占年投饲量百分数表示.
5.4日常管理
5.4.2 经常检查食场,注意亲鱼摄食情况.春末、夏、秋季节应每天巡池,注意水质变化,防止泛池.5.4.3 发现培育池水质变坏、水位下降,应及时加注新水,夏、秋季节应每月注换水1~2次.5.4.4 亲鱼临产前一个月应经常注换水,至多隔2~3天注换水一次,每次注换水位20~30cm.
5.4.1培育池应有专人负责日常投饲、管理,并作记录.
6产后亲鱼的管理
6.1产后亲鱼每尾应注射磺胺嘧啶钠2mL(0.4g)或青毒素10IU.
6.2产后亲鱼可立即回池,也可先放人暂养池暂养.暂养池应靠近产卵池,水质清新,经常注排水.暂.养密度大时应经常流水或每天注排水,防止亲鱼浮头.暂养期间不准捕捞.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农业部水产司提出.本标准由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归口.本标准由浙江省淡水水产研究所负责起草.GB/T11774-89《青鱼亲鱼培育技术要求》调整为本行业标准.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仁澄、许谷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