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稀土行业标准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氧化锤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验收规则、包装、标志、贮存、运输和质量证明书.本标准适用于萃取、离子交换或其他分离方法所得氧化.
2引用标准
GB/T12690稀土金属及其氧化物化学分析方法
3技术要求
3.1外观3.1.2产品应洁净、无明显机械夹杂物.3.2牌号及化学成分3.2.1产品牌号及化学成分应符合下表规定.
3.1.1产品为白色略带微绿色粉末.
%
杂质含量,不大于氧化稀土氧化 稀土杂质/REO 非稀土杂质产品牌号 物总量REO 相对纯度不小于 TmO/REO H) 灼减量>850℃不小于 FeO SiO CaOY) O /REO1-0 99 $6′66 0.05 0.005 0.005 0.02 1TmOs-2 66 99.9 0.1 0.01 0.01 0.05 199.5 0.5 0.05 0.05 0.1 166 66 ! 0.1 0.05 0.15 1mO-6 99 97 3 0.266 95 5 0.3
3.2.2如需方对产品有特殊要求,供需双方可另行协议.
4试验方法与检验规则
4.1化学成分标准分析方法按GB/T12690进行
4.2产品质量由供方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检验.
目起3个月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可委托双方认可的单位进行,并在需方共同取样.
4.4仲裁取样按下述规定进行.
取样数量为每批件数的50%,但最少不得少于两件,取样时每件插管取样10~15g,经充分混匀后,用四分法缩分到试样所需数量.
4.5上述试样分析结果,如有不合格项目时,则用同样方法从取样件中取双倍样,进行不合格项目复验,若复验结果仍不合格时,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5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5.1产品内包装用双层塑料袋,经热压或绳扎封口.
5.2每件净重0.5kg、1kg、5kg、10kg;外包装为桶或箱两种.
5.5每批产品应附质量证明书并注明:
a.供方名称;b.产品名称;c.牌号、批号、净重、件数;d.各种分析检验结果及检验部门印记;e.本标准编号;f.检验日期;g.出厂日期.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稀土行业标准化工作办公室提出.本标准由常熟江南稀土材料总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丁听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