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果蔬磷化氢检疫熏蒸处理技术规程
Code of practice for phytosanitary phosphine fumigation treatments offruits andvegetables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71)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深圳海关动植物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滨州医学院、海口海关动植物检疫中心、广州海关技术中心、上海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大连海关技术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常州海关、浙江工商大学.
刘鑫、张百怡.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任荔荔、汪莹、刘波、蔡波、魏霜、余道坚、王书平、李鑫、钱路、卢延斌、郝欣、
果蔬磷化氢检疫熏蒸处理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果蔬磷化氢检疫熏蒸处理程序,规定了应用磷化氢熏蒸的基本要求、熏蒸设施设备、熏蒸处理和结果判定等要求,描述了证实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对水果、蔬菜携带有害生物的磷化氢常温熏蒸处理、磷化氢低温熏蒸处理和磷化氢综合处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12358作业场所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GB/T17913粮油储藏磷化氢环流熏蒸装备GB/T20478植物检疫术语 GB/T31752溴甲烷检疫熏蒸库技术规范GB/T36854集装箱熏蒸操作规程GBZ2.1工作场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SN/T3282检疫熏蒸处理基本要求
3术语和定义
GB/T20478、GB/T17913和GB/T3685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磷化氢熏蒸fumigationwithphosphine
在常温或低温下,单独采用磷化氢气体或其与二氧化碳(CO:)(或其他熏蒸剂气体)等气体形成的混合气体在密闭空间和一定时间内保持特定浓度以条灭有害生物的处理.
3.2
投药装置fumigant application device
种类型),向密闭熏蒸环境释放规定药量的气体以进行熏蒸条虫的装置.
3.3
磷化氢检测装置phosphine monitoring device
检测密闭熏蒸环境或工作环境中磷化氢气体浓度的装置,
4基本要求
4.1场地要求
熏蒸场所应满足GB/T31752、GB/T36854的要求,应选择在避风、地面平整、易于散毒、便于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