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和要求 内燃机
Greenhouse gases-The quantification method and requirement for carbonfootprint ofproducts-Internal bustion engines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目次
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 4原则.4.1生命周期的视角4.2相对的方法和功能单位4.3选代的方法4.4相关性4.5完整性4.7统一性 4.6一致性4.8准确性4.9透明性4.10避免重复计算5内燃机产品碳足迹或产品部分碳足逐的量化方法5.1述.5.3生命周期清单分析 5.2目的和范围的确定5.4产品碳足迹影响评价 115.5产品碳足迹结果解释 156内燃机产品碳足迹报告 15附录A(规范性)基于不同产品的内燃机产品碳足迹比较 17A.1通则 17附录B(规范性) A.2比较要求 数据质量等级 18 17附录C(规范性)零部件排放因子数据收集流程附录D(资料性)温室气体全球增温潜势 2122附录F(规范性)零部件的温室气体排放计算F.1外购零部件生产的温室气体排放计算 F.2自制零部件生产的温室气体排放计算 27 25F.3内燃机产品生产制造过程中使用再制造零部件附录G(资料性)内燃机产品碳足迹报告(模板) 28参考文献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内燃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77)和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48)共同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交通大学、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内燃机学会、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 究限公司、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无锡柴油机厂、江苏上交碳中和科技有限公司、极光湾科技有限公司、中车资阳机车有限公司、襄阳达安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天津内燃机研究所(天津摩托车技术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谢晓敏、张庭婷、黄震、余浩、李树生、计维斌、邢敏、宫宝利、钱小龙、陈应战、贾滨、朱磊、瞿锋、具德浩、王德成、班智博、段红、余磊、吴广权、刘科研、彭、刘建勇、王一江、林赫、孙旭东、李廉枫、郭华、郑巍、杨国峰、冉桂义、王佳怡、肖进、占文峰、丁倩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