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首饰 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
JewelleryFineness of precious metal alloys and designation
(ISO 9202:1991 Jewellery-Fineness of precious metal alloys MOD)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的第4章、第5章、第7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9202:1991(E《首饰贵金属纯度的规定》英文版).本标准根据ISO9202:1991重新起草,为便于比较,在附录A中列出了本国家标准条款和国际标准条款的对照一览表.
根据我国首饰生产和销售的实际情况,本标准在采用国际标准时进行了修改.有关技术性差异用垂直单线标识在它们所涉及的条款的页边空白处.在附录B中给出了这些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的一览表以供参考.
本标准代替GB11887-2002《首饰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本标准与GB11887一2002的主要区别如下:
一一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一章中补充了近年发布的相关标准;
-一增加了银、铂、钯首饰的配件规定.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首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6)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首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洋、段体玉、李玉鹃、李素青、李武军.
--GB/T 11887-1989 GB/T 11887-2000 GB 11887-2002.
12 言
GB/T11887一1989《首饰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于1989年首次发布实施.本次修订是对GB/T11887一1989《贵金属首饰纯度的命名方法》进行的第三次修订.GB11887一2008《首饰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是首饰行业的一个重要基础标准,对促进我国首饰行业的发展,保证首饰产品的质量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为不断完善标准,使标准更具有可操作性,有利于推动首饰行业的发展和规范市场,对标准再次进行了修订.在本次修订中,根据“欧共体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新版镍指令(2005),对含镍首饰的规定进行修改,同时增加了对有害元素的规定;对贵金属首饰配件的规定进行了修订.以上修订内容实行两年过渡期的办法,即从标准发布之日起两年后,销售到最终消费者的商品都必须完全符合标准要求.具体过渡期如下:
自标准发布之日起至发布后一年止一一生产企业和供应商提供不符合本标准产品的最后期限;
自标准发布之日起至发布后两年止一一销售商销售不符合该标准产品的最后期限.
首饰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首饰行业和国内生产及销售的首饰.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9288金合金首饰金含量的测定灰吹法(火试金法)(GB/T9288-2006 ISO11426:1997 MOD)GB/T 165521 珠宝玉石名称GB/T 16553 珠宝玉石鉴定GB/T 16554 钻石分级GB/T 18781 养殖珍珠分级GB/T17832银合金首饰银含量的测定溴化钾容量法(电位滴定法)(GB/T17832一2008,ISO 11427:1993 MOD)GB/T19719首饰镍释放量的测定光谱法(GB/T19719-2005,EN1811:1998,MOD)GB/T 19720 铂合金首饰铂、钯含量的测定氯铂酸铵重量法和丁二酮重量法(GB/T 19720-2005 1SO 11210:1995 MOD)GB/T21198.6贵金属合金首饰中贵金属含量的测定ICP光谱法第6部分:差减法QB/T1689贵金属饰品术语SN/T2004.3一2005电子电气产品中六价铬的测定第3部分: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纯度fineness贵金属元素的最低质量含量,以贵金属的质量含量千分数计量.
3.2印记marking打印在贵金属首饰上的标识.
3.3
产品标识mark
用于识别产品及其质量、数量、特征、特性和使用方法所做的各种说明的统称.标识可以用文字、符号、数字、图案及其他形式表示.
1)不包括焊药成分,但成品整体(配件除外)含量不得低于规定的纯度范围.
4 纯度范围
4.1纯度以最低值表示,不得有负公差.贵金属及其合金的纯度范围见表1.
表 1 贵金属及其合金的纯度范围
贵金属及其合金 纯度千分数最小值/% 纯度的其他表示方法375 9K585 14 K750 18 K金及其合金916 22 K足金990(999) (千足金)850900铂及其合金 950990 足铂,足铂金,足白金(999) (千足铂,千足铂金,千足白金)500950钯及其合金990 足钯,足钯金(999) (千足钯,千足钯金)800925银及其合金990 足银(999) (千足银)注1:不在括弧内的值和表示方法将优先考虑.注2:24K理论纯度为1000%.
4.2首饰配件材料的纯度应与主体一致.因强度和弹性的需要,配件材料应符合以下规定:
4.2. 1 金含量不低于916%(22K)的金首饰,其配件的金含量不得低于900%0.
4.2.2 铂含量不低于950%的铂首饰 其配件的铂含量不得低于900%.
4.2.3 钯含量不低于950%的钯首饰,其配件的钯含量不得低于900%.
4.2.4足银、千足银首饰,其配件的银含量不得低于925%.
4.3贵金属及其合金首饰中所含元素不得对人体健康有害.
4.3.1首饰中铅、汞、镉、六价铬、砷等有害元素的含量都必须小于1%.
4.3.2含镍首饰(包括非贵金属首饰)应符合以下规定:
4.3.2.1用于耳朵或人体的任何其他部位穿孔,在穿孔伤口愈合过程中摘除或保留的制品,其镍释放量必须小于0.2微克/(厘米”星期).
4.3.2.2与人体皮肤长期接触的制品如:耳环;项链、手镯、手链、脚链、戒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