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汽车产品召回 生产者指南
Motorvehicle productrecall-Guidelines for manufacturers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目次
4.1基本原则 4.2工作机制4.3基本流程
5.1述5.2体系建设
6.2疑似缺陷问题识别 6.1信息收集与分析6.3调查分析与评估6.4召回决定6.5受调查影响的决策过程
7召回实施过程 10
7.1 7.2召回计划报告 召回维修用零部件(软件)准备 10 107.3召回计划制定 107.4召回信息通知 117.5召回实施过程管理 127.6召回效果评估 7.7回收缺陷零部件处置 13 12
8.1缺陷预防 138.2质量改进 13
参考文献 1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产品缺陷与安全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63)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华南理工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上海市嘉定区国际汽车质量标准化协会、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广汽丰田 汽车有限公司、北京梅赛德斯-奔驰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浙江极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小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赛力斯汽车有限公司、北京理想汽车有限公司、北京中汽院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艳、王琰、胡文浩、肖凌云、董红磊、康秀瑞、曲现国、陈吉清、贺兴、刘亚辉、艾能明、晏重举、陈向辉、宋言格、黄崃、张成刚、石岩、刘万里、杨友莉、张德虎、董国华、冯超、方文韬、 费凡、任毅、徐华、梁宏毅、李文昭、周小红、林烨、蒋治文、王平、李鹏、严旭升、徐良松、聂强、王澎、徐斌、梁新苗、陈或、解垭岭、陈理浩、崔光华、金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