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
山 东省地方 标 廣准
DB37/T4832-2025
沥青路面厂拌热再生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plant mixed hot recycling of asphalt pavement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目次
前言.. II1范围... 32规范性引用文件. .33术语和定义.. ..4总体要求.. -.35路面结构设计 ..35.1一般规定. .35.2设计方法. 5.3设计参数. .4 45.4设计厚度. 46材料.. 46.1沥青.. .46.2集料. 6.3沥青路面回收料(RAP) -.4 .46.4填料 .56.5纤维稳定剂 57混合料设计和性能要求. -57.1一般规定. 7.2矿料级配 .5 .67.3性能要求 .68施工 68.1 般规定 -.68.3运输. 8.2 拌和.. .6 .78.4摊铺 .78.5压实. .78.6接缝处置...9质量管理和检查验收. 9.1一般规定 7 .79.2施工过程质量管理 79.3交工验收 8附录A(资料性) 混合料理论最大相对密度计算方法, 6A.1测试步骤 A.2计算方法. .9 6°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山东省交通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沥青路面厂拌热再生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公路沥青路面厂拌热再生技术的总体要求以及路面结构设计、材料、混合料设计和性能要求、施工、质量管理和检查验收等方面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各等级公路沥青路面厂拌热再生.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面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JT/T533-2020沥青路面用纤维JTG3432-2024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5210-2018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T5521-2019公路沥青路面再生技术规范 JTGD50-2017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E20-2011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G/TF20-2015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F40-2004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80/1-2017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含有沥青路面回收料(RAP)的混合料.
4总体要求
4.1沥青路面厂拌热再生实施前,应根据气候条件、交通等级、RAP料状况等进行调查和综合分析,
确定再生方案.4.2应对拟实施厂拌热再生的原沥青路面技术状况按照JTG5210-2018规定的方法、频率和指标要求进行全面调查和综合评定.
5路面结构设计
5.1一般规定
DB37/T 4832-2025
5.1.1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用于沥青路面结构层时,路面结构组合设计应符合JTGD50一2017的相关规定.
5.1.2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作为沥青路面中下面层时,上覆沥青层不宜为开级配沥青混合料.
5.2设计方法
5.2.1根据公路等级、交通等级、环境特征、结构层厚度以及路用性能等因素确定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的类型.
5.2.2应按照JTGD50-2017的相关规定对厂拌热再生沥青路面进行结构验算.
5.3设计参数
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动态模量应满足表1技术要求.
表1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20C动态模量取值
单位为兆帕
级配类型 AC13SMA13、SMA10、SMA16AC16、AC20 AC25 ATB-25动态模量7500~125007500~12500 8 500~14 000 8 000~13 500 06 500~11 500
注:ATB-25为5Hx条件下动态模量,其他再生沥青混合料为10Hz条件下的动态模量.
5.4设计厚度
热再生沥青结构层的厚度应与混合料的公称最大粒径相匹配,单层压实最小厚度不宜小于混合料公称最大粒径的2.5倍,可按照JTGD50一2017中同级配类型新拌沥青混合料选择.
6材料
6.1沥青
6.1.1沥青路面厂拌热再生混合料使用的沥青应符合JTGF40-2004的相关规定.6.1.2沥青应按照种类、标号分别存储,在运输、存储和使用过程中应具备良好的防水措施.
6.2集料
6.2.1不同料源、品种、规格的新集料应分类堆放,不应混杂,料场应经过硬化处理且排水通畅并具备防雨措施.
6.2.2租、细集科质量应符合JTGF40一2004的相关规定,单一租、细集科质量不满足要求但混合料性能满足要求的,允许使用.
6.3沥青路面回收料(RAP)
6.3.1不同结构层、混合料类型的RAP宜分别回收、分开堆放、不应混杂.RAP回收宜选用冷铣例、机械开挖等方式.6.3.3对于原有道路破碎严重、老化严重、以及局部特殊修补的路段,应预先处理后再统一进行铣刨. 6.3.2RAP在回收和存放时不应混入半刚性基层材料、水泥混凝土材料、土等杂物.6.3.4根据再生混合科的公称最大粒径合理选择筛孔尺寸,将处理后的RAP筛分成不少于两档的材料.条件具备时,可使用具有精细化分离功能的处理设备.6.3.5筛分好的RAP应严格控制堆放高度,不宜超过3m.在对铣例料的检测中应加强含水率和抽提筛
分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