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文件
电规协[2022]279号
关于印发《电力工程行业优秀QC小组活动成果 评选管理办法》(2022)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电力工程行业优秀QC小组活动成果评审工作的不断完善和改进,根据中国质量协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准则》以及相关要求,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对原《电力工程行业优秀QC小组活动成果评选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电力工程行业优秀QC小组活动成果评选管理办法》(2022)予以颁布,原《电力工程行业优秀QC小组活动成果评选管理办法》即行废止.
附件:《电力工程行业优秀QC小组活动成果评选管理办法》(2022)
附件:
电力工程行业优秀QC小组活动成果评选 管理办法(202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电力工程行业QC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持续健康发展,鼓励广大员工积极参与质量创新和持续改进活动,运用质量管理理论和方法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务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委员会、中国质量管理协会联合发出的国经贸(1997)147号文“印发《关于推进企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意见》的通知”精神以及中国质量协会发布的《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准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电力工程行业QC小组活动成果(以下简称QC成果)的申报、评审、发表,以及年度优秀QC小组的评选和推荐.
第三条电力工程行业优秀QC小组活动成果每年评选一次:奖项设一、二、三等奖.
第四条QC成果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QC活动小组能正确运用全面质量管理的理论、方法和工具,按照PDCA循环开展活动.应体现小、实、活、新的特点.
第五条QC成果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严格按照《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准则》对QC小组活动成果进行评审.
第六条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负责电力工程行业QC小组活动成果的评审组织工作.
第二章成果申报
第七条申报电力工程行业优秀QC小组活动成果应是经本单位现场评审,并择优推荐的成果.
第八条申报的QC小组活动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围绕企业方针、目标及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开展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其经验有普遍推广意义.
2.注重全员参与、活动过程和活动结果,并有创新,注重工具方法的应用.
3.坚持学习、实践并传播QC小组活动知识、经验和有关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技能和管理水平.
4.重视小组现场活动记录和凭证.
5.注重小组成果的交流、分享与转化.
第九条申报材料包括:
1.电力工程行业优秀QC成果申报表
2.QC成果报告(封面需加盖公章)
3.成果效益证明(可附在报告中)
4.成果推广应用证明(可附在报告中)
第十条已经获得省(部)级及以上QC成果奖的成果,或QC成果经评选未获奖的成果,不予受理.
第十一条由两家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QC成果,每项成果应由一家会员单位申报,申报人数不超过12人.
第十二条采取网上申报,申报单位可登陆协会网站的《电力工程行业优秀QC小组活动成果申报》系统.
第三章评审
第十三条协会组织设立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评委人数不少于7名.
第十四条评委应是从事多年质量管理工作,并参加了QC小组活动知识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评委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严格按照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第十五条电力工程行业优秀QC活动小组成果奖的评审分为预审和发表评审.
第十六条预审是对QC申报材料进行形式检查以及对QC活动小组遵循PDCA基本程序的检查.通过预审的项目方可参加QC成果的发表评审.
第十七条协会每年4月下旬或5月上旬组织发表评审.发表评审一般为现场发表,特殊情况举办网上发表.
第十八条参加发表评审的每个成果发表时间为15分钟,每超时一分钟扣1分(最高扣3分);评委对每一个发表成果进行现场提问,发表人进行答辩,提问、答辩的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
题成果发表评审表”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见附表),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最后平均得分为该成果得分.
第二十条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对评审结果进行综合评议,形成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报协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