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1584-2025 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与管理规范.pdf

DB31,上海市
文档页数:14
文档大小:869.3KB
文档格式:pdf
文档分类:上海市
上传会员:
上传日期:
最后更新:

DB31

上海市地方标 電准

DB31/T1584-2025

生活无着的流浪气讨人员救助服务与管理规范

Specifications for relief services and administration for vagrants and beggars with nomeansof livelihood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目次

前言. 11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总体要求,5服务要求5.1服务流程 5.2接待服务5.3 安检登记 25.4在站服务 5.5流浪未成年人教助保护5.6家暴庇护 55.7离站服务5.8社会力量参与教助服务 5.9街面教助6管理要求6.1人员管理.6.2安全管理6.3信息化管理. 6.4档案和声像资料管理7服务质量管理与改进附录A(规范性) 教助工作流程.参考文献 10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上海市民政局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上海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教助管理站、上海质量教育培训中心、上海市杨浦区救助管理站.

杰、沈骏、胡加乐、胡求军、朱逸俊.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钟华、刘晨、陈震、张政、康清萍、马建勋、应晶晶、唐敏之、张少波、沈天

生活无着的流浪气讨人员救助服务与管理规范

1范围

进等. 本文件规定了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总体要求、服务要求、管理要求、服务质量管理与改

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救助管理机构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开展救助服务与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面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3245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基本术语

3术语和定义

GB/T2324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vagrants and boggars with no means of livelihood离家在外、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正在或即将处于流浪或乞讨状态的人员.注: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包括走失、务工不着、家庭暴力受害者等临时遇困人员.

3.2

流浪未成年人minorvagrants

十八周岁以下,脱离监护人有效监护,依靠流浪、乞讨等方式维持生活的人员.

[来源:GB/T23245-2009,2.2]

3. 3

救助管理机构administration andreliefinstitution

政府部门设置的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暂时遇到突发性生存困难人员等提供临时性教助服务与管理的机构.

[来源:GB/T23245-2009,2.5,有修改]

3. 4

接待服务receptionservice

接待主动求助或由公安机关、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教助管理机构、社会组织、热心群众等护送的求助人员.

3.5

在站服务service on station

救助管理机构在求助人员入站后,为帮助其解决临时困难、满足其基本生活需求、保障其合法权益,并促进其回归社会,开展的一系列活动.

注:在站服务包括照料、医疗、寻亲和文娱等日常服务,以及社工服务、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律咨询和就业

DB 31/T 1584-2025

帮扶等个性化服务.

3.6

离站departure

受助人员通过自行离开、亲属/受托人/单位接领、护送至户籍所在地/住所地、司法机关带离、未办理手续擅自离开、终止救助等方式离开教助管理机构.

3.7

护送返乡escortinghome

教助管理机构根据受助人员实际情况,帮助未成年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和其他特殊困难受助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或住所地.

3.8

街面救助streetrelief

对街面等公共场所流浪乞讨人员开展的现场劝导、应急帮助、引导护送等活动.

3.9

救助档案filesofrelief

教助管理机构在对流浪乞讨求助人员进行甄别和实施教助服务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来源:GB/T23245-2009,2.20,有修改]

4总体要求

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其得到及时有效教助.4.2应根据受助人员的性别、年龄、身心状况和服务需求等,提供分类救助服务. 4.3救助管理机构应配备安全检查、安全防护、生活设施、办公设备和基本医用器具等设施设备:应配备教助专用车辆,并在专用车辆上设置隔离防护、无障碍等设施.4.4救助管理机构应实行24h接待服务,工作人员应言语文明、态度友善.4.5救助管理机构应开通教助热线,救助热线实行24h服务,热线号码应向社会公开并在本市114 查询台登记.4.6女性受助人员应由女性工作人员提供服务.

5服务要求

5.1服务流程

的要求. 教助服务包括接待服务、安检登记、在站服务、离站服务和街面救助,救助服务流程应符合附录A

5.2接待服务

5.2.1对自行来站或护送来站的求助人员,工作人员应向其问询个人情况、求助需求等事项,告知救 助政策、入站须知和服务内容,初步检视求助人员的身心健康状况,运用国家及本市救助管理信息系统查证求助人员救助记录、核实身份信息,判断是否符合救助条件.

5.2.2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求助人员,应及时予以救助.

5.2.3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求助人员,应不予救助并向其解释不予数助的原因,同时出具不予救助书2

资源链接请先登录(扫码可直接登录、免注册)
①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如果您对本资料有版权申诉,请及时联系我方进行处理(联系方式详见页脚)。
②由于网络或浏览器兼容性等问题导致下载失败,请加客服微信处理(详见下载弹窗提示),感谢理解。
③本资料由其他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数量等令人满意,若存在资料虚假不完整,请及时联系客服投诉处理。

投稿会员:丝雨へい飘渺
我的头像

您必须才能评论!

手机扫码、免注册、直接登录

 注意:QQ登录支持手机端浏览器一键登录及扫码登录
微信仅支持手机扫码一键登录

账号密码登录(仅适用于原老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