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
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
DG/T 320-20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发布
目次
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 4基本要求4.1需补充提供的文件资料4.2样机确定4.3生产量和销售量 4.4参数准确度及仪器设备,5初次鉴定5.1一致性检查.5.2安全性评价5.3适用性评价 5.4可靠性评价.5.5综合判定规则.6产品变更....附录A(规范性)产品规格表. 附录B(规范性)用户调查表
前言
本大纲依据TZ1-2019《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编写规则》编制.
本大纲为首次制定.
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提出.
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机化总站技术归口.
本大纲起草单位:山东省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山东长润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济南市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开封市农业机械化技术试验推广站、金乡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张家口市农业科学院.
本大纲主要起草人:朱月浩、庞松梅、宋涛、唐强、刘尚山、田绍华、李祥、蒋帆、庞东林、赵亚茹、徐晋、马继超、孔得鹏、史忠涛、康少辉、陈国华、姜楷平、颜帅.
大蒜分瓣机
1范围
本大纲规定了大蒜分瓣机推广鉴定的鉴定内容、方法和判定规则. 本大纲适用于大蒜分瓣机的推广鉴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0396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总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蒜直径
带皮蒜瓣横断面的最大尺寸.
3. 2
大蒜分额机
蒜瓣除杂、分选的设备. 以大蒜分瓣机构为主,可增加喂料机构、除杂机构、分选机构等,能够完成大蒜分瓣,或进一步将
4基本要求
4.1需补充提供的文件资料
除申请时提交的材料外,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a)产品规格表(按附录A):b)样机彩色照片(左前方45°、右前方45°、正后方和产品铭牌各1张): c)与大蒜直接接触的主要部件应提供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要求的材质证明文件或承诺书:d)用户名单[内容至少包括购买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产品型号名称、出厂(生产)编号、购机日期等.提供的用户购机时长应在3个月以上,用户数量为5户].
以上材料需加盖制造商公章.
4.2样机确定
台用于鉴定,1台备用.试验鉴定完成且制造商对鉴定结果无异议后,样机由制造商自行处理.在试验 样机由制造商无偿提供且应是12个月以内生产的合格产品,样机可在使用现场获取,数量为2台,1过程中,由于非样机质量原因造成试验无法继续进行时,可以启用备用样机重新试验.
4.3生产量和销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