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8916.60-2021 取水定额 第60部分:有机硅.pdf

2021,60,规范,推荐性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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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8916.60-2021

取水定额第60部分:有机硅

Norm ofwater intake-Part 60:Silicone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GB/T18916《取水定额》的第60部分.GB/T18916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一第1部分:火力发电:一第2部分:钢铁联合企业;第3部分:石油炼制;一第4部分:纺织染整产品;一第5部分:造纸产品;第6部分:啤酒制造; --第7部分:酒精制造;第8部分:合成氨;第9部分:味精制造;第11部分:选煤; 第10部分:化学制药产品;第12部分:氧化铝生产;第13部分:乙烯生产;第14部分:毛纺织生产;第15部分:白酒制造; 第16部分:电解铝生产;第17部分:堆积型铝土矿生产:一第18部分:铜冶炼生产;一第19部分:铅治炼生产;第21部分:真丝绸产品; 一第20部分:化纤长丝织造产品;第22部分:淀粉糖制造:第23部分:柠橡酸制造:第25部分:粘胶纤维产品; 一第24部分:麻纺织产品;第26部分:纯碱;第27部分:尿素;第28部分:工业硫酸;---第30部分:炼焦; 第29部分:烧碱;第31部分:钢铁行业烧结/球团:第32部分:铁矿选矿:一第33部分:煤间接液化;-第35部分:煤制甲醇; 第34部分:煤炭直接液化;

一第36部分:煤制乙二醇;第37部分:湿法磷酸;第38部分:聚氯乙烯;第39部分:煤制合成天然气:第40部分:船舶制造; 第41部分:酵母制造;第42部分:黄酒制造;一第43部分:离子型稀土矿冶炼分离生产;第44部分:氨纶产品;一第45部分:再生涤纶产品; -第46部分:核电;一第47部分:多晶硅生产:第48部分:维纶产品;第49部分:锦纶产品; 第50部分:聚酯涤纶产品;--第51部分:对二甲苯;一第52部分:精对苯二甲酸;第53部分:食糖;一第55部分:皮革; 第54部分:罐头食品;第56部分:毛皮;第57部分:乳制品;一第58部分:钛白粉:-第59部分:醋酸乙烯;

一第60部分:有机硅.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节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42)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三友硅业有限责任公司、中石化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化工节能技术协会、福建维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水利部水资源管理中心、东莞市中标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瑞雪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廖立、胡应如、李永亮、吴红、魏涛、王北星、孔建安、陈曙光、骆彩萍、董文胜、尚剑、伊港、周玲、周磊、邢艳萍、刘畅、李书兵、郑玉岭、胡梦婷、蔡榕、卜新平、金国钢、翁慧、李志海、韦志浩、谢艳丽、李远、董四方、梁雪、郑建棠、赵宇鹏.

引言

取水量核定是国家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和开展水资源论证的基础.取水定额标准是核定取水量的重要依据,是国家考核行业和企业水资源利用效率、评价企业节水水平的主要指标之一,也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手段.

及取水量的计量,规定取水定额的计算方法,划分定额指标等级,并对定额管理做出要求. GB/T18916(取水定额3将根据不同工业行业的用水特点,明确其取水量范围、取水量供给范围以

GB/T18916拟由以下部分构成:

一第1部分:火力发电.规定了火力发电取水定额的计算方法、取水定额及定额管理要求,适用于现有、新建和改扩建燃煤发电企业、燃气一蒸汽联合循环发电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取水量的管-一第2部分:钢铁联合企业.规定了钢铁联合企业取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计算方法和取水定 理,其他火力发电企业可参照执行.额,适用于现有和新建钢铁联合企业的普通钢厂和特殊钢厂取水量的管理.一第3部分:石油炼制.规定了石油炼制取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计算方法和取水定额,适用于现有和新建石油炼制企业取水量的管理.一第4部分:纺织染整产品.规定了纺织染整产品取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计算方法和取水定 额适用于现有和新建纺织染整企业取水量的管理.第5部分:造纸产品.规定了造纸产品取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计算方法和取水定额,适用于现有和新建造纸企业取水量的管理.第6部分:啤酒制造.规定了啤酒制造取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计算方法和取水定额,适用于一第7部分:酒精制造.规定了酒精制造取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计算方法和取水定额,适用于 现有和新建啤酒制造厂取水量的管理.现有和新建酒精制造企业取水量的管理.-第8部分:合成氨,规定了合成氨生产取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计算方法和取水定额,适用于一第9部分:味精制造.规定了味精制造取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计算方法和取水定额,适用于 以煤和天然气为原料的现有、新建和改扩建合成氨生产企业取水量的管理.现有和新建味精制造企业取水量的管理.第10部分:化学制药产品.规定了医药产品中的维生素C(化学原料药)、青霉素工业盐(化学制药中间体)取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计算方法和单位产品取水量定额指标,适用于医药产品一第11部分:选煤,规定了选煤取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计算方法和取水定额,适用于选煤企业 中的维生素C(化学原料药)、青霉素工业盐(化学制药中间体)生产过程中取水量的管理.生产、设计过程中取水量的管理."一第12部分:氧化铝生产.规定了氧化铝生产取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计算方法和取水定额适用于现有和新建氧化铝生产企业取水量的管理.一第13部分:乙烯生产,规定了乙烯生产取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计算方法和取水定额,适用于 现有和新建乙烯生产企业取水量的管理.-一第14部分:毛纺织产品.规定了毛纺织产品取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计算方法和取水定额,适用于现有和新建毛纺织企业取水量的管理.第15部分:白酒制造.规定了白酒制造取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计算方法和取水定额,适用于现有和新建白酒制造企业取水量的管理.

-一第16部分:电解铝生产.规定了电解铝生产取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计算方法和取水定额,适用于现有和新建电解铝生产企业取水量的管理.一第17部分:堆积型铝土矿生产.规定了堆积型铝土矿生产取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计算方法和取水定额,适用于现有、新建和改扩建堆积型铝土矿生产企业取水量的管理.一第18部分:铜治炼生产.规定了铜治炼生产取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计算方法和取水定额,适 用于现有、新建和改扩建铜治炼生产企业取水量的管理.一第19部分:铅治炼生产.规定了铅冶炼生产取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计算方法和取水定额,适用于现有、新建和改扩建铅治炼生产企业取水量的管理.一第20部分:化纤长丝织造产品.规定了化纤长丝织造产品取水定额的相关术语和定义、计算一第21部分:真丝绸产品.规定了真丝網产品取水定额的相关术语和定义、计算方法和取水定 方法和取水定额,适用于现有、新建和改扩建化纤长丝织造企业取水量的管理.额,适用于现有、新建和改扩建真丝绸生产企业取水量的管理."一第22部分:淀粉糖制造.规定了淀粉糖制造取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计算方法和取水定额,适用于现有、新建和改扩建淀粉糖制造企业取水量的管理.一第23部分:柠橡酸制造.规定了柠檬酸制造取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计算方法和取水定额,适 用于现有、新建和改扩建柠橡酸制造企业取水量的管理.一第24部分:麻纺织产品.规定了麻纺织产品取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计算方法和取水定额,适用于现有、新建和改扩建麻纺织生产企业取水量的管理.-一第25部分:粘胶纤维产品.规定了粘胶纤维产品取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计算方法和取水定 额,适用于现有、新建和改扩建粘胶纤维生产企业取水量的管理.一第26部分:纯碱.规定了纯碱生产取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计算方法和取水定额,适用于现有、新建和改扩建纯碱生产企业取水量的管理."一第27部分:尿素.规定了尿素生产取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计算方法和取水定额,适用于现"一第28部分:工业硫酸.规定了工业硫酸生产取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计算方法和取水定额,适 有、新建和改扩建尿素生产企业取水量的管理.用于以硫铁矿、硫磺为原料的现有、新建和改扩建工业硫酸生产企业取水量的管理,不包括冶炼烟气制酸及其他原料制酸.一第29部分:烧碱.规定了烧碱生产取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计算方法和取水定额,适用于现 有、新建和改扩建烧碱生产企业取水量的管理.一第30部分:炼焦,规定了炼焦取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计算方法和取水定额,适用于现有、新建和改扩建独立炼焦企业、钢铁联合企业炼焦工序取水量的管理.一第31部分:钢铁行业烧结/球团.规定了钢铁行业烧结、球团企业取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计算方法和取水定额,适用于钢铁行业现有、新建和改扩建的独立烧结、球团企业的取水量的管 理,钢铁联合企业烧结、球团工序取水量的管理可参照执行.一第32部分:铁矿选矿.规定了铁矿选矿取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计算方法和取水定额,适用于现有、新建和改扩建铁矿选矿企业取水量的管理.一第33部分:煤间接液化.规定了煤间接液化取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计算方法和取水定额,适一第34部分:煤炭直接液化.规定了煤炭直接液化取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计算方法和取水定 用于现有、新建和改扩建煤间接液化企业取水量的管理.额,适用于现有、新建和改扩建煤炭直接液化企业取水量的管理.一第35部分:煤制甲醇.规定了煤制甲醇取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计算方法和取水定额,适用于现有、新建和改扩建煤制甲醇(包括产能超过总氨10%的合成氨联产甲醇)生产企业取水量的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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