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技术指南(试行)
前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推动实施城市更新,解决既有建筑改造利用中的消防设计疑难问题,制定本指南.
受历史客观条件限制,一些既有建筑改造的消防设计客观上难以按照现行标准执行,影响了既有建筑的有效再利用.为切实推进城市更新改造,优化营商环境,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省住建厅”)组织有关单位,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本指南,经向社会和各地主管部门公开征求意见,并组织专家论证予以完善.本指南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尽可能对标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对不同情形既有建筑改造如何适用标准问题提出要求,力求改善、提升原建筑消防安全水平,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指南共分7个部分,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基本规定、建筑设计、消防给水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电气、附录.
本指南由省住建厅归口管理并负责解释,各地试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者建议,请至省住建厅消防与化工工程监管协调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242号:邮箱:zjtxfc2021@).
本指南自2025年1月1日起试行.
主编单位:福建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中心 福州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中心福州市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起草人员:费宏笋郑忠双叶善强林崇涛汪帆杨大东童巍张锥俞兆辉吴建清曾萍郑嘉耀 陈伟强张荣良陈榕辉陈世超王滨陈华燕缪仁江黄锂彬徐凌审查人员:袁军施锦华张伟建黄晓琼陈晓凤陈耀辉
郭筱莹林小玲林能影洪文化
目录
福建省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技术指南(试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前言福州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中心福州市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1总则...1.0.3本指南适用于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建设工程:2基本规定...2.1既有建筑改造分类..2.2建筑使用功能改变的认定.2.3通用要求3.1建筑分类及耐火等级. 23.2总平面布局.33.3防火分区和平面布置.3.4安全疏散和避难..3.5建筑构造.3.6灭火救援设施.1新增设的消防电梯可不通至顶层和地下室底层:.63相邻防火分区可共用消防电梯,但应分别设置前室:
4.1室外消防给水、消防水池及高位消防水箱等设施. .6
4.2室内消火栓系统
4.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