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NY/T1276-2025
代替 NY/T 1276-2007
农药安全使用规范 总则
Specification for pesticide safe use-General principle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本文件代替NY/T1276-2007《农药安全使用规范总则》,与NY/T1276-2007相比,除结构调整
a)增加和修订了部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b)更改了“农药选择"部分内容的描述(见4.1、4.2、4.3,2007年版的4.1、4.2、4.3),增加了“因防治突发重大病虫草鼠害等紧急需要"的规定(见4.1.3);c)更改了“农药购买”部分内容的描述(见5.1、5.2、5.3,2007年版的第5章),增加了关于“购买限 制使用农药"相关的描述(见5.2):配制、农药包装废弃物清洗等相关内容(见6.1.2.2、6.2.3.3、6.2.3.5):e)更改了“农药施用”部分内容的描述(见7.1、7.2、7.3、7.4、7.5,2007年版的7.1、7.2、7.3、7.4), 增加了安全间隔期、施药机械类型、施药次数、施药条件要求、航空施药作业等相关内容(见7. 1. 3、7. 1. 4、7. 4、 7. 5. 1. 3. 1 7. 5. 1. 4) f)更改了“安全防护”部分内容的描述(见8.1、8.2,2007年版的8.1、8.2);g)更改了“农药施用后注意事项”部分内容的描述(见9.1、9.2、9.3、9.4、9.5,2007年版的9.1、9. 2 9. 3 9. 4 9. 5) ;10 1) ;i)更改了"附录A”部分内容的描述,增加了“登记证号、生产企业及批号、助剂种类、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方式"等内容(见附录A.2007年版的附录A).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黑龙江省植检植保站、江苏省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辽宁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张绍明、张贵锋.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秦萌、任宗杰、袁会珠、郭永旺、同晓静、张帅、赵清、李永平、王云鹏、周阳、林正平、
农药安全使用规范总则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农药使用者安全防护和安全操作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农业生产中的农药使用者.其他领域的农药使用者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面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796农药包装通则GB12475农药贮运、销售和使用的防毒规程GB20813农药产品标签通则
3术语和定义
GB20813GB379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农药Pesticide
用于预防、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鼠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化学合成或来源于生物、其他天然物质的一种物质或者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其制剂.
3.2
农药标签Pesticidelabel
农药包装容器上或附于农药包装容器的,以文字、图形、符号说明农药内容的一切说明物.[来源:GB 20813-20063.1]
农药持效期pesticideduration
农药施用后,能够有效控制农作物病、虫、草、鼠和其他有害生物危害以及有目的地调节植物、昆虫生长所持续的时间.
3.4
安全间隔期preharvest interval
最后一次施药至作物收获时允许的间隔天数.[来源:GB20813-2006.3.5]
3.5
农药残留pesticide residue
农药使用后在农产品和环境中的农药活性成分及其在性质上和数量上有毒理学意义的代谢(或降解、转化)产物.
3.6
用药量dosage of pesticide
单位面积上使用农药制剂的体积或质量,或有效成分的质量.
3.7
喷雾法method of spray
NY/T
利用施药机械将农药药液喷酒成雾滴分散悬浮在空气中,再降落到农作物或其他处理对象上的施药方法.根据单位面积喷施药液的用量,分为超低、很低、低、中、高容量喷雾法.
3. 8
喷雾助剂spray adjuvant
本身无生物活性,在施药前添加到农药药液中混合均匀,用于改善农药药液性能的辅助物质,也称桶混助剂.
3. 9
农药包装废弃物pesticide packaging waste
(瓶、罐、桶、袋等). 农药(家用卫生用农药除外)使用后被废弃的与农药直接接触的包装物或含有农药残余物的包装物
[来源:GB3796-2018,3.1]
4农药选择
4.1按照农药标签选择
扩大使用范围、加大用药剂量或者改变使用方法.4.1.2不得选择禁用农药;不得选择刷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4.1.3因防治突发重大病虫草鼠害等紧急需要,应根据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发布的应急用药目录选择药剂,并在使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使用.
4.2根据作物种类和防治对象选择
4.2.1施药前应调查病、虫、草、鼠和其他有害生物发生情况,根据作物种类和防治对象选择合适的农药品种.对不能识别和不能确定的有害生物,应查阅相关资料或咨询植保专家,明确防治对象.4.2.2病、虫、草、鼠和其他有害生物单一发生时,应选择对防治对象专一性强的农药品种;混合发生时,应根据防治对象选择复配制剂或适宜桶混的农药品种.4.2.3在一个作物生育期内应选择不同作用机制的农药品种交替使用,延缓有害生物产生抗药性.
4.3根据农作物和生态环境安全要求选择
4.3.1应选择对处理作物、周边作物和后茬作物安全的农药品种.4.3.2应选择对天敌和其他有益生物风险低的农药品种.4.3.3应选择对生态环境风险低的农药品种.
5农药购买
5.1应到农药生产企业或具有农药经营资格的经营点购买,购药时应索取购药凭证或发票,并妥善保存.5.2对于应定点经营的限制使用农药,须到具有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资质的经营点购买.5.3所购买的农药应具有符合GB20813要求的标签以及符合GB3796要求的包装.
6农药配制
6.1称量
6.1.1计量方法6.1.1.1准确核定施药面积根据施药方法、防治对象的发生危害程度、作物生育期、环境条件等,按照农药标签推荐的农药使用剂量或植保技术人员的推荐,计算用药量和兑水量.6.1.1.2准确称量农药,器具专用.6.1.2操作要求6.1.2.1称量应在避风处操作.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