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 东省地方 标 嬰准
DB37/T4866-2025
运用人工智能技术的车联网数据合规应用 指南
Guidelines for the application of AI technology for data pliance in connectedvehicles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目次
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总则..4.1车内处理原则4.2默认不收集原则 4.3脱敏处理原则4.4最小必要原则, 24.5限期存储原则4.6合法合规原则,5车联网数据分类与分级6运用AI的车联网数据应用场景 6.1车辆设计与生产6.2车辆信息服务6.3车辆智能控制.6.4智慧交通7运用AI的车联网数据风险8合规注意事项, 8.1数据收集8.2数据传输8.3数据使用9合规监督,9.1合规审查与评估. 9.2合规报告.9.3应急响应机制,参考文献...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山东省人工智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运用人工智能技术的车联网数据合规应用指南
1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运用人工智能技术的车联网数据合规应用的总体原则,提供了车联网数据分类与分级、数据应用场景、数据风险、合规注意事项、合规监督的指导.
本文件适用于运用人工智能技术的车联网数据的合规应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41871信息安全技术骑车数据处理安全要求GB/T43697数据安全技术数据分类分级规则YD/T3746车联网信息服务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要求YD/T3751车联网信息服务数据安全技术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Al人工智能系统相关机制和应用的研究和开发.
[来源:GB/T 41867-2022,3.1.2]
3. 2
车联网internetofvehicles
以车内网、车际网和车载移动互联网为基础,按照约定的通信协议和数据交互标准,在车与外界(车、路、行人及互联网等)之间进行无线通信和信息交换的大系统网络,能够实现智能化交通管理、智能动态信息服务和车辆智能化控制的一体化网络.
[来源:GB/T37373-2019 3.3]
3.3
合规pliance
履行组织的全部合规义务.
注:通过将合规融入组织文化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和态度中,使合规具有可持续性.
[来源:GB/T 35770-2022 3.26]
4总则
4.1车内处理原则
DB37/T 4866-2025
除非确有必要,不宜向车外提供车联网相关数据,确需提供时,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是至关重要的.
4.2默认不收集原则
除非驾驶人自主设定,每次驾驶时宜默认设定为不收集车联网相关数据的状态.
4.3脱敏处理原则
将收集的车联网数据进行匿名化、去标识化等处理是至关重要的.
4.4最小必要原则
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不宜收集非必要的个人信息,如住址、生物识别特征等信息,收集的数据宜最小化保留,即只保留实现特定目的所必需的最少数据量.
4.5限期存储原则
在个人数据处理完毕,不再为业务所需时,宜及时删除个人数据.
4.6合法合规原则
在车联网数据收集、处理、使用等过程中,宜充分考虑法律、法规要求并贯穿到运用人工智能技术的车联网数据应用全过程.
5车联网数据分类与分级
5.1车联网数据分类宜按照YD/T3751中的车联网信息服务数据分类,即分为基础属性类数据、车辆工控类数据、环境感知类数据、车控类数据、应用服务类数据和用户个人信息.
5.2根据数据的敏感性、重要性等因素,宜按照GB/T43697中的数据分级方法,对车联网数据进行分级管理,明确不同级别数据的保护要求和措施.
6运用AI的车联网数据应用场景
6.1车辆设计与生产
车辆厂商宜运用AI技术手段,分析车辆工控类数据、车控类数据以及用户驾驶喜好与习惯等,快速明确用户对车辆的需求,缩短车辆设计与生产的时间周期,设计生产适销对路的车辆.
6.2车辆信息服务
宜以车辆基础属性数据、工控数据等为基础,利用AI技术,为用户提供通信、导航、娱乐、道路教援、车辆保险、新能源充电和智慧停车等多种服务功能.
6.3车辆智能控制
宜基于车辆周边环境数据、车辆工控数据等,采用AI技术,实现车辆语音控制、自动驾驶、自动泊车、自动缴费、自动充电、预防碰撞等功能,提升车辆的智能性、安全性.
6.4智慧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