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 856-2019 铅蓄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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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2/856-2019

铅蓄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Discharge standard of pollutants for lead-acid battery industry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

目次

前 言1适用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技术及管理要求.5污染物监测要求6其它污染控制要求.

7实施与监督.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铅蓄电池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结合天津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天津市铅蓄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控制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要求严于本标准时,按照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执行.

本标准由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佳泓、周晶、赵吉睿、孙猛、张骥、张莹、高翔、杨丽萍、张玉慧、张丽红、张震、何富生、陈魁.

本标准由天津市人民政府于2018年12月27日批准.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铅蓄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含生产设施)水、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控制要求,以及标准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峻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管理及其建成投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辖区内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含生产设施)水、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管理,新建、产后的水、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用于本标准. 本标准引用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修订单)适

GB 3097 海水水质标准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6920 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 7475 GB 11893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 11901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 30484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T 14295 空气过滤器GB/T 15432 GB/T 16157 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9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HJ 75 HJ 535 固定污染源烟气(SO、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6 水质氨氮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 537 水质氨氮的测定蒸馏-中和滴定法HJ 539 环境空气铅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544 HI 636 固定污染源废气硫酸雾的测定离子色谱法 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HI 665 水质氨氮的测定连续流动-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I 667 水质总氮的测定连续流动-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I 670 水质磷酸盐和总磷的测定连续流动-钼酸铵分光光度法HI 685 固定污染源废气铅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I 700 HI 776 水质65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水质32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I 828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HI 836 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铅蓄电池lead-acidbattery艾称铅酸蓄电池.含以稀硫酸为主的电解质、二氧化铅正极和铅负极的蓄电池.

3.2铅蓄电池生产企业lead-acid batterymanufacturingplants指从事铅蓄电池生产、极板加工、电池组装的生产企业.

3.3现有企业existingfacility指本标准发布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铅蓄电池生产企业.

3.4新建企业newfacility

指本标准发布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扩建的铅蓄电池生产企业.

3.5排水量amount of drainage

指生产设施或企业向企业法定边界以外排放的废水的量,包括与生产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各种外排废水(含厂区生活污水、厂区锅炉和电站排水等).

3.6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benchmarkeffluent volume per unit product

指用于核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而规定的单位铅蓄电池产品的废水排放量上限值.

3.7排气筒高度stackheight

指排气筒(或其主体建筑构造)所在的地平面至排气筒出口的高度.

3.8企业边界enterprise boundary

指铅蓄电池生产企业的法定边界:若无法定边界,则指实际边界.

3.9标准状态standard condition

指温度为273K,压力为101325Pa时的状态.本标准规定的有组织大气污染物标准值以标准状态下的干空气为基准:企业边界无组织排放的铅及其化合物、硫酸雾、颗粒物浓度为监测时大气温度和压力下的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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