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DL/T2759-2024
水电工程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导则
Guide of environment protection technological supervision forhydropowerprojects
国家能源局 发布
目次
前言 Ⅱ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 总体要求 ..2前期环境保护技术监督5 26建设期环境保护技术监督27运行期环境保护技术监督附录A(资料性)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工作记录 6附录B(资料性)前期环境保护技术监督报告章节附录C(资料性)建设期环境保护技术监督报告章节 8附录D(资料性)运行期环境保护技术监督报告章节 9附录E(资料性)前期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内容 10附录F(资料性)建设期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内容附录G(资料性)运行期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内容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仍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并归口解释.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彭丹霖、赵修江、唐锡良、王超、陈永柏、郑磊夫、胡金、俞士敏、汪昱昆、王小明、王东胜、邓均、王鹏远、汪洋、张鑫、于江、张译匀、王伶俐、孙干.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本文件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条一号,100761).
水电工程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导则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水电工程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的总体要求、前期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建设期环境保护技术监督、运行期环境保护技术监督.
本文件适用于大、中型水电站前期、建设期和运行期的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工作,小型水电站、抽水蓄能电站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859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T1892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31962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L/T1051电力技术监督导则DL/T5260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环境保护技术规程HJ/T394建设项目峻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HJ46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水利水电HJ1276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2025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NB/T10130水电工程蓄水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程NB/T10229水电工程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规程NB/T10504水电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NB/T35063水电工程环境监理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projects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标准和要求,对水电工程前期、建设期和运行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及环境保护措施、设施(备)、相关设施(备)运行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形成技术监督报告并落实整改的全过程管理.
DL/T2759--2024
3.2水电工程前期early stageofhydropowerprojects水电工程开工前的规划选址、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及相关专项论证报告编制与审批等阶段.
3.3水电工程建设期constructionperiodofhydropowerprojects水电工程开工建设到通过竣工验收的阶段.3.4水电工程通过峻工验收到退役前的阶段.
4总体要求
4.1水电工程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的原则、内容、机构、职责及管理要求可按照DL/T1051的规定执行.措施、设施(备)和相关设施(备).4.3水电工程环境保护技术监督方法可包括资料查阅法、现场调查法、专家咨询法等.4.4水电工程环境保护技术监督流程应包括现场技术监督、形成技术监督报告和整改跟踪.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工作记录格式可参见附录A,前期环境保护技术监督报告章节可参见附录B,建设期环境保护技术监督报告章节可参见附录C,运行期环境保护技术监督报告章节可参见附录D.4.5水电工程环境保护技术监督所提出的相关问题和整改要求应得到及时整改及闭环管理.
5前期环境保护技术监督
5.1应对工程环境制约因素识别和行政许可情况进行监督.5.2应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程核准的及时性和合规性进行监督.督;环境保护技术方案应符合DL/T5260和NB/T10504的规定.5.4应对生态流量泄放、水温影响减缓设施、栖息地保护、过鱼设施、增殖放流、珍稀动植物保护等生态保护措施设计与相关法律法规、现行政策和上层规划等要求的符合性进行监督.5.5前期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内容可参见附录E.
6建设期环境保护技术监督
6.1应对建设期环境管理进行下列监督:6.1.1对环境机构设置、专职人员配置和责任分工情况进行监督.6.1.2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情况进行监督.6.1.3对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制订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6.1.4对年度环境保护投资情况进行监督.6.1.5对环境监理及监理报告编制情况进行监督;环境监理应按NB/T35063的规定执行.6.1.6对行政主管部门监管意见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6.1.7对公众环境的处理情况进行监督.6.1.8对历次环境保护技术监督意见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6.1.9对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开展情况进行监督;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应按H3/T394、HJ464、NB/T10130的规定执行.6.1.10对峻工环境保护验收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峻工环境保护验收应按HJ/T394、HJ464、NB/T10229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