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医保电子处方中心 定点医疗机构
接入指引
1目标
基于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及医保信息业务编码,建设云南省统一的医保电子处方中心,深化医保电子凭证在电子处方流转等就医购药场景的应用,实现双通道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处方流转至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解决参保人院外用药需求和处方合规问题,落实云南省“双通道”政策及管理要求,支撑“双通道”医保药品供应保障工作.
2接入步骤和说明
2.1定点医药机构专网验证
云南省医保电子处方中心的核心业务区部分部署在医保专网,定点医药机构需要接入医保专网才能连接到医保信息平台.
测试接入地址:
2.2定点医药机构接口改造开发
符合云南省医保“双通道”政策和接入条件的定点医药机构,须填写《云南省医保电子处方中心定点医疗机构接入信息表.xlsx》和《云南省医保电子处方中心定点零售药店接入信息表.xlsx》,上报至云南省医保局邮箱ynjp6021@,云南省医保局确认后根据上报的负责人邮箱下发测试环境的《定点医药机构接入信息表》,根据云南省医保局下发的《云南省医保电子处方中心定点医疗机构接入规范》和《云南省医保电子处方中心与定点医药机构接入规范》,进行内部系统接口改造,按照新接口规范标准及医保信息业务编码进行接入.
2.3申请联调测试
定点医药机构完成医保接口规范对接改造,且网络验证通过后,申请联调测试.
定点医药机构接口改造技术支持群,医院群:849213749,药店群:1084655259.
2.4上线工作
定点医药机构完成医保接口服务的联调、测试工作后,须核对完成情况并填写《云南省医保电子处方中心定点医药机构接入验收申请表》并盖章,向云南省医保局提出上线申请,通过后云南省医保局根据上报的负责人邮箱下发生产环境的《定点医药机构接入信息表》.
3业务流程说明
3.1 定点医疗机构业务流程
3.1.1 业务流程图
3.1.2流程说明
出示就诊凭证:
患者在院内线下就诊时须出示个人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身份证或社保卡;
(1)医保电子凭证就诊:调用医保电子凭证解码接口,获取人员身份信息,医师开具处方;
(2)身份证、社保卡就诊:身份证、社保卡读卡,获取人员身份信息;
医保门诊挂号:
患者在院内进行医保门诊挂号和医保就诊登记;
就诊医师开方:
医师根据患者病情需要,为患者开具符合云南省医保“双通道”政策的电子处方.
处方流转药品目录匹配:
医师开具处方时,院内系统须维护好的云南省医保“双通道”处方流转范围内药品目录与本院可流转的目录映射关系,满足条件的药品可以进行处方流转;
电子处方上传预核验:
服务会对上传的处方明细信息进行核验,核验通过后返回唯一的医保电子处方编号及处方追溯码;
医师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