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DGJ
J10 822 - 2006 DGJ32/J 26-2006
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 Design standard for residential buidings of JiangSu
2006-07-12 发布2006--09-01实施 江苏省建设厅审定发布
关于发布《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的通知
苏建科(2006)297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 由南京市民用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 修编的《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经审定为江苏省工程建 设强制性标准,编号为DGJ32/J26-2006,自2006年9 月1日起施行。
原《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DB32/380-2000 同时废止。
该标准由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组织发行。
江苏省建设厅 二00六年七月十二日
抄报:建设部。
抄送:厅有关业务处室,省工程建设标准站,省建设工程 质量监督总站,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前言
根据江苏省建设厅《关于下达(江苏省2004年度工程建设地 方标准编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苏建科(2004)256号文]的要 求,为满足江苏省住宅建设的需要,更好地适应江苏省住宅建设 的可持续发展,遵照国家和我省对住宅建设的方针、政策,依据 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50352)、《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城市居住区规划设 计规范》(GB50180)等相关规范和科研成果,对《江苏省住宅设 计标准》(DB32/380-2000)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广泛地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对消防、 设备标准进行了专题讨论,对具体内容反复研究修改,并经审查 定稿。
本标准主要修订内容有:1总则,2术语,3套型面积标 准,4使用标准,5环境标准,6节能标准,7设施标准,8消 防标准,9结构标准,10设备标准,11住宅设计面积计算, 12经济适用住宅基本标准。
本标准凡“黑体字”为强制性条文,必须遵照执行。
本标准由江苏省建设厅负责管理和解释。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 中,请各单位结合住宅建设实践,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发 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有关资料和意见及时向江苏省建设 厅科研设计处反映,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南京市民用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张庆仲汪杰邹万流郭枫 蔡宗良 邱文丽 冯婧钰 陈咏军 吴建强许锦峰
目次
1总则(1) 2术语.(3) 3套型面积标准(6) 3.1套型(6) 3.2面积标准.(7) 4.使用标准(9) 4.1卧室(9) 4.2起居室(厅)(9) 4.3厨房(9) 4.4卫生间(10) 4.5储藏(10) 4.6阳台(10) 4.7层高净高(11) 4.8门窗(12) 4.9楼梯(13) 4.10 电梯(14) 4.11出入口走道(14) 4.12装修(16) 4.13 垃圾收集(16) 4.14公共用房(17) 5环境标准(18) 5.1日照(18) 5.2采光(18) 5.3通风(19) 5.4隔声(20) 5.5空气(20)
6节能标准(21) 6.1-般规定(21) 6.2规定性指标(21) 6.3性能性指标(22) 设施标准(23) 7.1--般规定(23) 7.2空调室外机搁板(23) 7.3太阳能热水器设置(24) 7.4无障碍设置(24) 8消防标准.(26) 8.1--般规定(26) 8.2耐火等级及构件耐火极限(27) .8.3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29) 8.4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31) 8.5建筑防火构造(35) 8.6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36) 8.7消防电气(37) 6结构标准(38) 10设备标准(39) 10.1电气(39) 10.2给水排水(45) 10.3燃气(47) 10.4采暖、通风与空调(48) 10.5综合管线(49) 11 住宅设计面积计算(50) 12经济适用住宅基本标准(52) 12.1套型面积(52) 12.2使用要求(53) 条文说明(55)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