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
江苏省地方标 准
DB32/T3603-2019
普通国省道指路标志设置标准
Standards for layout of ordinary country higway traffic sign
发布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目次
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4基本规定..4.1指路信息分类4.2指路标志设置5普通国省道指路标志设置5.1交叉路段5.2共线路段,5.3起终点路段 5.4平行路段5.5城镇路段,5.6主辅路段5.7线位变化路段5.8快速路路段 5.9与高速公路交叉路段5.10与城市道路交叉路段5.11与县乡道交叉路段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蔡策、李克山、仲其松、张晓玲、李想、吴同福、包艺婷、李春、吴家伟.
普通国省道指路标志设置标准
1范围
1.1为规范和统一公路指路标志的设置,进一步适应普通国省道、高速公路、农村公路、城市道路及道路网快速发展的需要,提供准确、便捷、安全的公路引导信息,制定本标准.
1.2本标准以指路标志引导信息设置为重点,兼顾与版面、位置、标线等要素进行设置.标志的颜色、字体、结构、材料、工艺、保养等需求执行相关标准规定.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规范不一致的从其规定.
1.3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运营的普通国省道指路标志设计和调整,县、乡、村道可参照施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志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与本标准.
GB5768-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JTG-D82-2009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3术语
3.1远程目的地remote destination
线路能够到达的重要目的地且指示线路总体方向基准地区引导的重要地点名或线路名.
3.2近程目的地nearly destination
线路前方到达的下一目的地或线路名.
3.3中间远程目的地mid-distance destination
线路前方到达或便捷通达的下一重要目的地.
3.4路网节点road network node
两条及以上重要道路之间的转换功能的立交名或线路名. 国(省)道与快速路、高速路枢纽或枢纽便捷连接线相交,在路网中能够体现路网引导方向且具有
3.5地理节点 geography node
受江河、湖泊、高山等地理条件限制,在公路及公路网之中具有一定的制约作用,同时具有公路交通中长途出行重要聚散节点功能的重要构造物名.
4基本规定
4.1指路信息分类
指路信息包括远程目的地、近程目的地、中间远程目的地、交叉图形和线路走向五个信息,涉及公路编号(名称)、地区名称、地点名称三种类型,分为“A”“B”“C”三个层次信息,普通公路指 路信息分级如表1所示.
表1普通公路指路标志信息分级表
序号 信息类型 A层信息 B层信息 C层信息公路编号 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国道编 省道编号、城市次干道 县、乡道编号和名称、(名称) 号、城市主干道及域市环线 城市支路2 地区名称信息 直辖市、省会、地级市 县(市)、大型经济开发区、 著名地点 乡镇、著名村庄3 旅游景区信息 国家级旅游景点、自然保护区、 国家级大型文体设施 省级旅游景点、自然保护区、 博物馆 县级旅游景点、博物 馆、纪念馆飞机场、省级火车站、重要港口、 地级火车站、长途汽车总站、 县级火车站、长途汽车交通枢纽信息 重要汽波、重要交通集散点 大型环岛、大型立交 站、较大型交叉口重要地点信息 国家级产业基地、省级政府机 省级产业基地、地级政府机 县级产业基地、县级地5 关、地理节点、路网节点 关、市级文体场馆、科技园 方政府、县级文体中心
4.1.1远程目的地
4.1.1.1远程目的地应选取地区名称,具有下列情形的,远程目的地信息选取方式如下:
a)以中长途出行为主,连接直辖市、省会城市和地级市的路段,宜选取行政等级高或交通影响大的地区名称:
b)没有经过A层、B层地区,但具有A层或B层线路名信息,可选取线路编号作为远程目的地:
d)省道连接线路,宜选取线路走向连通的乡镇作为远程目的地:
e省道连接多个乡镇的线路,同行政级别的宜选择距离远的乡镇名,不同级别的选取行政级别高的行政地区名称:
f)省道连接其它重要线路的公路,可选取连接线路的目的地作为远程目的地:
线路名作为远程目的地. g)连接综合交通节点、重要开发区、旅游区等特殊地点(区)的线路,选取连通节点的地区名或
h)环绕城区的线路结合线路经过的行政地区选取4-6个具有引导方向性的镇级及以上地区或重要节点作为远程目的地.
i)环绕湖泊等自然条件约束区域的线路结合周边相交的干线公路和城市干道,综合选取4-6个线路经过的县级及以上的地区或区域内5A级景区等具有标志性的地标物、线路与公路或城市道路相交的重要 枢纽作为远程目的地.
j)环绕某个地区(域)的多条组合线路,则以各线路路段的远程目的地为主选取,同时兼顾环路特点和使用对象,增设环路信息作为远程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