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地方 标 電准
DB34/T 4669-2024
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technology achievement transformation service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安徽省科学技术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三祥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安徽创新馆服务管理中心、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安徽省科学技术研究院)、安徽工业技术创新研究院、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安徽丝路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阜阳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丽、马玉平、蔡群兴、朱晓勇、杨阳、胡金霞、陈昕、徐红、部文慧、刘瓒、张晓风、吴娟、徐、梁伟、刘靖宇.
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的一般要求,并规定了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的内容及程序. 本文件适用于科技成果转化服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面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文件.
GB/T39668-2020科技企业孵化器服务规范 GB/T34670-2017技术转移服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科技成果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
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
3. 2
科技成果转化transformation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
为提高生产力水平面对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3. 3
科技成果转化服务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achievement transformation service为实现科技成果转化提供的各类服务.
4一般要求
4.1服务机构
4.1.2应具有与服务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建立符合业务需要的专职或兼职专家队伍. 4.1.1应具有固定场所,具备满足运营要求的办公设备和必要的工作环境.4.1.3应向委托方提供客观、真实、有效的信息,全面履行服务承诺.4.1.5宜建立技术成果信息库和合作机构信息库等,并合理管理和组织利用.4.1.6服务机构宜建立专家库,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专家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