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27.180F19 备案号:55700-2016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
NB/T42091-2016
电化学储能电站用锂离子电池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lithium ion batteries of electrochemicalenergystoragestation
国家能源局 发布
目次
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5技术要求 4使用条件6检验和试验项目7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附录A(规范性附录)锂电池标称电压附录B(规范性附录)一致性 附录C(规范性附录)试验方法10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1年第二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1》(国能科技(2011)252号)的任务而编制.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电力储能标委会归口,
本标准的起草单位: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调峰调频发电公司、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陆志刚、许树楷、黎小林、郭金川、陈满、李勇琦、孔志达、王科、雷博、黄晓东、张百华、贺艳芝、廖毅、刘邦金、彭鹏、胡娟、汪奂伶、官亦标.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条一号,100761).
电化学储能电站用锂离子电池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化学储能电站锂离子电池的使用条件、技术要求、检验和试验项目、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电化学储能电站用锂离子电池.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GB/T13384机电产品包装通用的技术条件GB/T16935.1低压系统内设备的绝缘配合第1部分:原理、要求和试验GB/T17478低压直流电源设备的性能特性GB/T19826电力工程直流电源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及安全要求
GB21966锂原电池和蓄电池在运输中的安全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电化学储能电站Electrochemical Energy Storage Station(EESS)采用电化学电池作为储能元件,可进行电能存储、转换及释放的电站.
3.2功率壹换系统PowerConversionSystem,PCS 实现储能电池与交流电网之间双向能量转换的系统.
单体电池Cell
由电极和电解质组成,构成电池组模块最小单元,能将所获得的电能以化学能的形式储存并将化学能转为电能的一种电化学装置.
电池模块Batterymodule
两个及以上的单体电池以一定的电气连接方式组成的单元.
由连接在同一功率变换系统上的可整体控制功率输入、输出的电池集合.
3.6电池管理单元Batterymanagement unit(BMU)
管理一个电池模块,监测电池的状态(电压、温度等),并为电池提供通信接口.
3.7监测电池的状态(温度、电压、电流、荷电状态等),为电池提供通信接口和保护的系统.
NB/T42091-2016
4使用条件
4.1温度
设备运行期间周围环境温度应不高于45℃,不低于0℃.
4.3海拔高度海拔高度应小于2000m.
5技术要求
5.1单体电池的技术性能要求
5.1.1电压
锂离子电池单体的标称电压典型值见表A.1.
5.1.2容量
单体电池标称容量不宜小于20Ah.
5.1.3一致性
具有良好的一致性,上述参数的一致性指数应达到4D级以上.一致性参数定义及计算方法方式见附 同一串联电路内各单体电池在开路电压、容量等影响电池安全与使用寿命的技术参数与性能上应求B.
5.1.4循环寿命
宜按附录C.2.4试验,其放电容量应不低于额定容量的80%. 单体电池应按附录C.2.9要求进行试验,其循环寿命应不少于4000次.完成4000次循环测试后,
5.1.5充放电性能
5.1.5.1常温放电容量
单体电池应按附录C.2.4要求进行试验,其放电容量应不低于额定容量的100%,同时不宜高于额定容量的110%.
5.1.5.2高温放电容量
单体电池应按附录C.2.5要求进行试验,其放电容量应不低于额定容量的95%.
5.1.5.3常温倍率放电容量
单体电池倍率放电性能应按附录C.2.6要求进行试验,其放电容量应不低于额定容量的90%.
单体电池应按附录C.2.7要求进行试验,其常温及高温荷电保持率应不低于额定值的80%,容量恢复能力应不低于额定容量的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