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 965-2018
环境空气一氧化碳的自动测定 非分散红外法
AmbientairAutomaticdetermination of carbonmonoxide
Non-dispersiveinfrared spectrometrymethod
(发布稿)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为准.
生态环境部发布
目
前言...1适用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3方法原理.4干扰和消除.5试剂和材料.6仪器和设备.7分析步骤8结果计算与表示..9精密度和准确度..11注意事项.. 10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空气中一氧化碳的自动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自动测定环境空气中一氧化碳的非分散红外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监测司、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大连市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验证单位:哈尔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杭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鞍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沈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青岛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2018年8月31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8年9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环境空气一氧化碳的自动测定非分散红外法
警告:一氧化碳为有毒气体,操作过程中应防止泄漏,按要求做好防护工作.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自动测定环境空气中一氯化碳的非分散红外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中一氧化碳的自动测定.
当使用仪器量程为(0~50)μmol/mol时,本方法仪器检出限为0.07mg/m²,测定下限为 0.28 mg/m².
本标准的质量浓度指参比状态(298.15K,1013.25hPa)下的浓度.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HJ193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NO2、Os、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验收技术规范HI654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NO2、Os、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663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I818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NO2、Os、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
3方法原理
4.7um为中心波段的红外光,在一定的浓度范围内,红外光吸光度与一氧化碳浓度成正比. 样品空气以恒定的流量通过颗粒物过滤器进入仪器反应室,一氯化碳选择性吸收以
4干扰和消除
4.1水蒸气会对测定产生干扰,可通过冷却或窄带滤光器去除.4.2当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碳浓度为610mg/m²时,产生的干扰相当于0.2mg/m²的一氧化碳,如有必要,可用碱石灰去除.4.3一般情况下,环境空气中的碳氢化合物对一氧化碳测定无干扰.当环境空气中甲烷浓 度为326mg/m²时,产生的干扰相当于0.6mg/m²的一氧化碳.
5试剂和材料
5.1零气:零气由零气发生装置产生,也可由零气钢瓶提供,零气的性能指标应符合H654附录A的要求.如果使用合成空气,其中氧的浓度应为合成空气的(20.9土2)%.
5.2标准气体:有证标准物质,单位为μmolmol.
5.3滤膜:材质为聚四氟乙烯,孔径≤5um.
6仪器和设备
6.1进样管路:应为不与一氧化碳发生化学反应的聚四氟乙烯、氟化聚乙烯丙烯、不锈钢或硼硅酸盐玻璃等材质.
6.2颗粒物过滤器:安装在采样总管与仪器进样口之间.过滤器除滤膜外的其他部分应为不与一氧化碳发生化学反应的聚四氟乙烯、氟化聚乙烯丙烯、不锈钢或硼硅酸盐玻璃等材质.仪器如有内置题粒物过滤器,则不需要外置颗粒物过滤器.
6.3一氧化碳测定仪:性能指标应符合HI654的要求.一氧化碳测量系统见图1.
1-风机:2-多支管:3-进气口:4-房项:5-除湿装置:6-颗粒物过滤器:7-马达:8-红外光源:9-带通滤波器;10-红外检测器:11-截光器:12-相关轮:13-放大器:14-数据输出;15-泵:16-流量控制器;17-流量计:18-排空口:19-标准气体:20-四通阀:21-零气:22-进样管路.
图1一氧化碳测量系统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