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5196-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油脂制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17402-2003《食用氢化油卫生标准》和GB15196-2003《人造奶油卫生标准》.本标准与GB17402-2003和GB15196-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一修改了理化指标;
增加了营养强化剂使用要求:
一增加了反式脂肪酸标识的规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油脂制品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食用氢化油、人造奶油(人造黄油)、起酥油、代可可脂(类可可脂)、植脂奶油、粉末油脂等食用油脂制品.
2术语和定义
2.1食用油脂制品
经精炼、氢化、酯交换、分提中一种或几种方式加工的动、植物油脂的单品或混合物,添加(或不添加)水及其他辅料,经(或不经过)乳化急冷捏合制造的固状、半固状或流动状的具有某种性能的油脂制 品.包括食用氢化油、人造奶油(人造黄油)、起酥油、代可可脂(包括类可可脂)、植脂奶油、粉末油脂等.
2.2食用氢化油
以食用动、植物油为原料,经氢化和精炼等工艺处理后制得的食品工业用原料油.
2.3人造奶油
人造黄油
以食用动、植物油脂及氢化、分提、酯交换油脂中的一种或几种油脂的混合物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水和其他辅料,经乳化、急冷或不经急冷捏合而制成的具有类似天然奶油特色的可塑性或流动性的食用油脂制品.
3技术要求
3.1原料要求
3.1.1食用植物油应符合GB2716规定.3.1.2食用动物油脂应符合GB10146规定. 3.1.3其他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3.2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检验方法色泽 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 取适量试样置于白瓷盘中.在自然光滋味、气味 具有产品应有的气味和證味,无焦臭、无酸败及其他异味 下观察色泽和状态.将试样置于 50mL烧杯中水答加热至50C用状态 具有产品应有的形态,质地均匀,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异物 玻璃棒迅速搅拌,嗅其气味,品其滋味
3.3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理化指标
项 日 指 标 检验方法酸价(以脂肪计)(KOH)/(mg/g) 1 GB 5009 229过氧化值(以脂聘计)/(g/100g)食用氢化油 0 10 0 13 GB 5009 227其他
3.4污染物限量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的规定.
3.5微生物限量
人造奶油(人造黄油)的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微生物限量
采样方案”及限量项 日 n c m M 检验方法大肠菌排/(CFU/g) 5 2 10 10² GB4789.3平板计数法霉菌/(CFU/g) & 50 GB 4789 15样品的采集及处理按GB4789.1执行.
3.6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
3.6.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的规定.3.6.2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14880的规定.
4其他
经氢化工艺加工的食用油脂制品应标识反式脂肪酸的含量,检验方法按GB/T22507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