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964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藻类及其制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19643-2005(藻类制品卫生标准)及第1号修改单.本标准与GB19643-200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藻类及其制品”;修改了范围;增加了术语和定义:修改了理化指标; 修改了感官指标;修改了微生物指标.
藻类及其制品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可食用的藻类及其制品.
2术语和定义
2.1藻类
一类水生的没有真正根、茎、叶分化的最原始的低等植物.多数为海水藻类,如海带、紫慕、裙带菜、羊栖菜等;少数为涉水藻类,如螺旋藻等.
2.2藻类制品
以藻类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相应工艺加工制成的产品.
2.2.1即食藻类制品
以藻类为主要原料,按照一定工艺加工制成的可直接食用的藻类产品.
2.2.2藻类干制品
以藻类为主要原料,进行选别、清洗等预处理,采用自然干燥或机械干燥的方法除去藻类组织中大部分水分,添加或不添加辅料制成的产品.
3技术要求
3.1原料要求
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3.2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检验方法色泽 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 取适量试样置于洁净的白色盘(瓷盘或同类容器)中.滋味、气味 具有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 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状态,闻其气味,供直接食用状态 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具有产品应有的状态,无霉斑、无变 的藻类及其制品还应用温开水激口,品尝滋味
3.3污染物限量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的规定.
3.4微生物限量
3.4.1致病菌限量应符合GB29921的规定.3.4.2即食藻类制品微生物限量还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即食藻类制品微生物限量
采样方案及限量项目 n c m M 检验方法菌落总数/(CFU/g) 5 2 3×10 10 GB 4789 2大肠菌群/(CFU/g) 5 20 30 GB 4789 3霉菌/(CFU/g) 3×10² GB 4789 15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GB4789.1执行.仅限于即食藻类干制品.
3.5 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