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46761-2025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
Registration and activation requirements for civil unmanned aircraft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目次
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缩略语5实名登记和激活总体流程 5.1述5.3取消激活和注销登记流程 5.2实名登记和激活流程6技术要求6.1实名登记系统6.2生产者系统6.3民用无人机系统6.4信息交互要求7测试方法7.1概述7.2测试前准备7.3测试步骤8标准的实施 IIEI附录A(规范性)生产者系统/民用无人机系统与实名登记系统数据交换接口要求A.2实名状态验证接口要求 A.1总体要求A.3激活状态上报接口要求 10A.4注销登记接口要求 12附录B(资料性)生产者系统/民用无人机系统与实名登记系统数据交换接口请求及响应示例 14B.1交换接口请求示例B.2交换接口响应示例 14附录C(资料性)生产者系统/民用无人机系统与实名登记系统接口请求参数加密示例C.1实名状态验证接口请求参数加密示例 15C.2激活状态上报接口请求参数加密示例 15C.3注销登记接口请求参数加密示例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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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民用航空局提出并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