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造价评估机构服务能力要求
Requirement of service ability for informatization cost evaluationorganization
目 次
4.4.2管理能. 4.4.1基本条件. ..3..34.4.3技术服务能力 ..4.4.4质量保障能力. .34.4.5规范性保证能力 .44.4.6可持续服务能力 4
4.5三级信息化造价评估机构服务能力要求 4
4.5.1基本条件 44.5.2管理能力. 44.5.3技术服务能力.. ..54.5.4质量保障能力. ..54.5.5规范性保证能力 ..54.5.6可持续服务能力 .5
附录A 6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提出并归口.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贵州领航视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赵国祥、刘小茵、李尧、李华北、翟宏宝、吴小庆、严晓冬、韩珊、李咏华、门轩庭、孙焕利、郑媛、吕显志、冯六军、王勇、刁红梅、杨华、王紫、江平、彭春红、陆丰、邓平、熊义、邬晓园、史正伟、罗林莞、王俊、陈芬等.
引言
随着信息化技术产业的迅猛发展,信息化产业的成本和价值不断受到各级企事业的重视,行业标准《软件研发成本度量规范》(SJ/T11463-2013)和国家标准《软件工程软件开发成本度量规范》(GB/T36964-2018)的应用已渗透到电子政务、军队、金融、通讯、能源、交通、制造等领域,越来越多的信息化造价评估机构依据上述标准提供信息化造价评估服务.
为科学有效地评价信息化造价评估提供者的能力水平,指导信息化造价评估机构服务能力建设,规范信息化造价评估行为,提升评估服务质量,同时也为相关各方选择优质的信息化造价评估机构提供依据,特制订本标准.
信息化造价评估机构服务能力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信息化造价评估机构的服务能力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信息化造价评估机构的服务能力建设以及相关机构对信息化造价评估机构进行服务能力评价,可用于以下四种场景:
a)信息化造价评估机构的服务能力建设:b)信息化造价评估机构的自我评价:c)第三方评价组织对信息化造价评估机构的外部评价:d)信息化造价评估服务需求方对信息化造价评估机构进行评价和选择.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6964-2018软件工程软件开发成本度量规范
GB/T28827.7-2020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第7部分:成本度量规范
3.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下列术语、定义和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3.1信息化造价Informatization cost
进行某项信总化工程建设及维护所花费的费用.
3.2信息化造价评估Informatization costevaluation
信息化造价评估机构受委托方的委托,运用信息化造价评估的专业技能,为信息化项目需求、设计、开发、购置、部署实施、测评、监理、运维等各方面投资概算提供造价评估服务.
3.3软件工程造价师software costestimator
参加过软件造价培训并取得面向个人的专业技能考核证书的人员.
3.4信息化造价评估机构Informatization cost evaluation organization
独立于供需双方,可提供专项或全面的信息化造价评估的组织.
4.信息化造价评估机构服务能力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