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程
编码标 题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程 页数 共2页起草部门 生产部 颁发部门 质量保证部起草人/日期 QA审核人/日期审核人/日期 批准人/日期生效日期 分发号分发部门 生产部、质量保证部、生产车间
目的: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用品发放及时到位,保障员工的劳动安全,达到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所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二、范围:
全厂在岗职工
三、责任者:
生产部
四、正文
1.劳动保护保护用品是指由劳动者个人穿戴佩用,以预防或减轻劳动场所的有害因素对人身危害的工具,不属于职工福利待遇.
2.按照《劳动法》结合厂具体情况,对不同岗位发放不同品种和不等数量的劳动保护用品.
3.对象:本公司在册在岗职工.
4.种类
4.1个人专用的劳动保护用品:指工作服、工作鞋、帽、口军等.
4.2公用、备用和借用劳动保护用品,指特殊场合或临时需用的劳动保护用品.
5.程序
5.1工作服、工作鞋、帽、口罩按规定的使用时间、到期领用,超期不补发,车间停产期间,劳保用品使用时间按停产时间顺延.用于洁净区的工作服、鞋、帽应两日更换一次,并且只允许在洁净区穿用,不得带出区外.
5.2若岗位变动,劳动用品按新岗制度领用.如新岗位和原岗位所需劳保用品不同的部分,可以补齐.
5.3各车间所需公共劳保用品每月领一次.
6.要求
6.1职工上岗时应穿戴发放的整洁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打赤膊、穿背心、裙子、拖鞋、高跟鞋.
6.2由固定专员负责每日洁净区工作服、鞋、帽的清洗,消毒.
6.3洁净区的工作服应统一放在个人专用更衣柜内,不得与个人用品混放.
五、变更历史
版本 生效日期 变更描述 起草人1 执行新版GMP文件换版 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