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环保事故报告、调查和责任追究处理制度
QLS/GG-AH-016-2013
版次 0/3 实施日期 2013-02-01审核人 编制人
1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安全环保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保证信息渠道的畅通,及时开展安全环保事故救援及调查处理工作,减少事故带来的损失,明确事故责任,规范各类事故的责任追究考核,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安全环保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程序及责任追究考核.
3术语
3.1事故
造成伤亡、财产损失或其它损失的意外事件.
3.2职工伤亡事故
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3.2.4急性中毒事故
是指生产性毒物一次或短期内通过人的呼吸道、皮肤或消化道大量进入体内,使人体在短时间内发生病变,导致职工立即中断工作,并须进行急救或死亡的事故.
3.3突发环境事件
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对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件.
3.4生产事故
是指生产活动因非正常原因中断或效能下降,生产中断时间和经济损失超过规定限额的事故.
3.5火灾事故
是指违背人们意志而发生的非正常性的着火事故.
3.6相关责任人
公司主要负责人、主管负责人.
3.7外来单位
具有相关从业资质,在公司所属区域内进行其业务范围内活动的法人单位.
4事故分类标准
4.1人身伤亡事故
4.1.1轻伤事故
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未达到重伤标准者.
4.1.2重伤事故
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重伤失能
损失等于和超过105个工作日.
4.1.3死亡事故
指一次死亡1人以上的事故.
4.2生产事故
4.2.1一般生产事故
生产中断或设备停机时间超过规定限额,或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10万元的事故;
4.2.2重大生产事故
生产中断或设备停机时间超过规定限额,或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50万元的事故;
4.2.2特大生产事故
造成生产长时间瘫痪或造成整个生产线停产时间超过规定限额,或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事故.
4.3火灾事故
4.3.1一般火灾事故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10万元以内或重伤1人的事故.
4.3.2重大火灾事故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50万元或死亡1人的事故.
4.3.3特大火灾事故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或死亡2人及以上的事故.
4.4突发环境事件
4.4.1特别重大环境事件(1级)
4.4.1.1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
4.4.1.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4.4.1.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濑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
4.4.1.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4.4.1.5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件,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
4.4.1.6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4.4.1.7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4.4.2重大环境事件(11级)
4.4.2.1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4.4.2.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4.4.2.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4.4.2.4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4.4.2.5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及沿海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
4.4.3较大环境事件(I1级)
4.4.3.1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董伤)50人以下;
4.4.4.1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4.4.4.2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4.4.5一般环境事件(IV级)
4.4.5.1发生3人以下死亡;
4.4.5.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4.4.5.3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5职责权限
5.1工伤事故
5.1.1发生3人以下的轻伤事故,由事故发生单位组成内部事故调查组负责调查处理.
5.1.2发生3人以上的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由事故发生单位组成内部事故调查组配合地方政府调查处理.
5.2生产事故
5.2.1一般生产事故由事故单位自行调查处理.
5.2.2公司组织对重大以上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由地方政府组织调查处理的,公司要积极配合.
5.3火灾事故
5.3.1一般火灾事故由事故单位自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