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重大危险源情况说明
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我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小组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及《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的相关规定对我公司生产场所、设备设施等进行了重大危险源辨识,辨识结果:我公司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有限公司201*年*月*日
非重大危险源情况说明
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我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小组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及《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的相关规定对我公司生产场所、设备设施等进行了重大危险源辨识,辨识结果:我公司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有限公司201*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