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电信线路
第二十五条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的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六条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墩、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二十七条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